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情况 > 财政收支

区财政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8-25 03:24:37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区财政2015年安排180万元专项资金,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年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资金列入行政村集体可支配收入,主要用于行政管理和集体福利事业。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