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村(居)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快捷,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可以得到基本满足,我区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坚持“党委领导、协同推进,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推进法治番禺建设。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村(居)法律顾问每人每年2万元的补贴,目前,我区共有266个村(居),按每个村(居)配备1名法律顾问计算,2015年共补贴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经费532万元,其中:由市财政分担212万元,区财政安排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