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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15 17:56: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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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财〔2021〕104号)


区属各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通知》(穗财资〔202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通知.zip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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