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13号),现将2024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2.5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该资金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17中医药事务”。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doc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