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21日在番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番禺市财政局局长 林昌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199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1999年预算执行情况
199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财政系统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深入贯彻中央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认真执行番禺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实现了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工作目标,有力地支持了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
全年实现财政收入119235万元(不含专项收入,下同),比年初预算增收20468万元,增长20.72%;比上年增收23045万元,增长23.96%。全年完成财政支出14950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支27832万元,增长22.87%;比上年增支24674万元,增长19.74%。财政支出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年地方收入减除上解后的可支配财力、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的中央和省税收返还、上级追加和专项拨补、动用历年结余和调入各项资金。
当年收支结余813万元,其中专项结余647万元(国债转贷专项资金500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47万元),滚存净结余406万元。
(一)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入77445万元(不含集体私营联营涉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为年度预算的102.54%,比上年实绩增收12000万元,增长18.34 %;
2、企业收入13369万元(含集体私营联营涉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为年度预算的105.11%,比上年实绩增收4687万元,增长53.99%;
3、农业税及特产税收入459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74%,比上年实绩增收166万元,增长3.75%;
4、耕地占用税收入160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55%,比上年实绩减少510万元,下降24.08%;
5、契税收入64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1.98%,比上年实绩增收4033万元,增长165.87%;
6、罚没收入832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0.93%,比上年实绩减少3067万元,下降26.93%(主要是海关、工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罚没收入不属于地方);
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9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8.95%,比上年实绩增收2346万元,增长148.54%;
8、其他收入(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350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10%,比上年实绩增收3389万元,增长29.8倍。
(二)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基本建设支出2415万元,比上年下降59.62%;
2、企业挖潜改造支出4642万元,比上年增长34.01%;
3、支农支出16858万元,比上年增长17.27%;
4、文教事业费支出37722万元,比上年增长22.79%;
5、科技支出3946万元,比上年增长4.05倍,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864万元,比上年增长3.4倍;
6、卫生支出8782万元,比上年增长16.81%;
7、城市维护费支出11862万元,比上年增长3.47%;
8、社会保障支出9235万元(含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社会保障、离退休经费),比上年增长19.16%;
9、行政管理费支出7651万元,比上年增长18.08%;
10、公检法支出15239万元,比上年增长25.61%;
11、政策性补贴支出868万元,比上年下降10.39%;
12、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含工交、流通、税务统计财政等事业费)17081万元,比上年增长18.22%;
13、其他支出12890万元,比上年增长52.69%。
(三)基金预算和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基金预算收入280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收1980万元,增长2.39倍。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70万元(含广州市追加支出54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95.16%。支出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年基金预算收入和广州市追加,当年收支结余1978万元,其中专项结余1913万元(水利建设基金),滚存净结余340万元。
2、排污费、教育费附加收入分别为1563万元和336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69%和7.72%,全额拨付环保局和教育局安排,收支平衡。
1999年预算收支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财政收入的增长快于财政支出的增长,收入增幅为23.96%,比支出增幅快4个百分点;二是非税收入呈现较强的增收潜力,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非税收入比上年增长20.40%,占财政收入的13.21%;三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科技、文化、政法、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和公共事业支出投入增加,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占市本级财政支出的1.40%,科技总投入占当年支出的2.6%。
1999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讲政治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一年来,财政充分发挥稳定经济、调节分配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宏观调控职能,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出口和扩大需求等经济工作方针,按照中央出口贴息政策规定,及时为我市250户企业拨付中央和地方出口贴息资金545万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及时调度资金4300万元,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兑现给个人。认真做好中央安排我市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国债资金的效益作用,积极利用100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和2000万元国债补助资金,投入我市水利设施和环保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社会稳定,按规定比例安排了300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落实了提高三条保障线标准所需资金。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清理回收财政周转金等办法,积极筹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为增强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为保证政法队伍稳定,促进政法部门与所办实体脱钩规定的落实,按照高于一般行政机关办公经费一倍以上的标准安排政法部门经费,落实了为每位干警购买人身保险的资金。继续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大对农田水利、围垦事业、发展“三高”农业和农业科技项目的投入,建立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落实了1810万元的粮食风险基金。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水利设施、科教兴市、创建文明城市和政法建设等重点投入,全年安排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资金达42000万元,有力支持配合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
(二)积极探索支出管理改革,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实现财政职能转变。继续贯彻执行“调整结构、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严格管理”的方针,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压减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支出,规范支出秩序,切实解决财政支出管理上“越位”和“缺位”并存的问题,实施了一系列加强支出管理的新措施:一是适时调整财政支出管理职能,按照分级核算、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资金供应范围,制定并落实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决把不属于财政负担的支出项目剔除出去,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支出管理机制,使财政支出管理职能真正实现“归位”;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狠抓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监管,对全市1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财政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三是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基建和其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基建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审批核拨制度,清理了以前年度安排的各项未使用的专款12000万元,对分散沉淀在各单位的未完工和未使用的工程费用和专项经费,按照资金性质实行专户储存和财政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按照“搭好架子,先易后难,规范操作,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于去年底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完成了我市首次政府招标采购任务,节约资金34.3万元,节约率达25.35%,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开端。
(三)狠抓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继续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及时部署并落实了组织收入的各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制定了恢复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征管办法,调整了对第一手房屋买卖和土地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税收政策,使契税收入成为我市财政增收的新增长点;二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理顺税收管理关系,实现了国、地税机构分设,完成了国有企业所得税移交地方税务局征管的工作;三是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大收支两条线工作力度,全面实施了《番禺市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委托银行代收款暂行办法》,对全市28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确保了非税收入的大幅增长;四是加大稽查和清缴欠税力度,全年查补税款入库(三库)18728万元,清理欠税8755万元(三库);五是积极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培植稳固的财源,坚持从我市房地产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公平税负和活跃房地产市场为宗旨,及时调整了契税计税依据,对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实行减半征收契税,为我市房地产业的平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也为财政增收打下了稳固的财源基础。
(四)强化财务监管,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财经运行机制。一是选择潭洲镇为试点,积极探索镇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财务会计分开核算改革,确定了会计科目设置、资金划分与拨付等方案,为这项改革在全市铺开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也为广州市的相关改革提供了成功的示范。二是采用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审查和财税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部署全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工作,推动以依法建账为核心内容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是继续抓好会计人员培训,对全市的1万多名会计人员进行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等继续培训教育。四是继续大力推行会计电算化以机代帐,对全市52 个单位进行了评审验收,使全市实现以机代账的单位达178个,进一步推动了会计工作手段的现代化。五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解决企业转制中遇到的财务问题,积极配合市体改办和市直属企业局研究制定《番禺市直属企业改革试行办法》,制定了转制企业坏账、呆账的处理意见,促进企业转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六是认真解决企业依法纳税和解困转制的关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研究制定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优惠所得”返还措施。七是加强三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我市工业、农业、房地产、旅游等行业的三资企业上年度的会计决算进行了检查,针对企业存在的没有按时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有力维护了国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强化了执行国家财经制度的严肃性。
(五)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根据上级关于把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精神,按照“先接收、后清理”的原则,切实把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总会计核算,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核拨资金,认真把好拨款关,确保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做好扩大社会保险金征收面工作,全年集中社会保障基金9111万元。
(六)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政府分配秩序。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取消收费项目23项,变更收费项目30项,其中调整降低收费标准5项。积极推行教育收费委托银行代收款制度,在市桥地区的7间中小学、幼儿园中实行票款分离的收支两条线试点。认真按照财政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制度》的规定,把全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账户合并,建立统一规范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认真清理单位存在的多头开户问题,取消银行账户10个。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了预算外资金票据“领、用、存、销”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有效遏止“三乱”。
1999年,我市预算保持了收支平衡和略有结余的良性循环,预算完成情况良好。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各级财政的压力都很大,尤其是部分镇的财政困难突出,镇与镇之间财力悬殊较大;二是财政支出结构有所调整,但力度不够,财政包揽过多的问题依然存在,离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尚有较大差距;三是财政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秩序需要进一步整顿。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来加以解决。
二、2OOO年预算草案
2000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和收费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改革市镇财政管理体制,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切实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竞争性、经营性领域支出;进一步规范支出秩序,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工作举措,确保科教兴市、城市建设、国企改革、社会保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重点项目需要,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上述原则,按照我市2000年国民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财税部门测算并报市人民政府研究,2000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不含专项收入,下同)计划为126748万元,比去年实绩增长6.3%,按可比口径计算,实绩增长7.59%。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一)工商税收入97530万元,比去年实绩(以下口径相同)增长13.61%;
(二)企业收入(含集体私营联营企业所得税)6360万元,比去年增长28.02%;
(三)农业税收入4300万元,比去年减少1.83%;
(四)耕地占用税收入1700万元,比去年增长5.66%;
(五)契税收入6600万元,比去年增长2.09%;
(六)罚没收入7500万元,比去年减少9.86%;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2548万元,比去年减少35.08%;
(八)农林特产税收入210万元,比去年减少4.11%。
按现行体制算帐,一般预算支出计划安排按照2000年我市地方收入126748万元减除上解支出23030万元后可支配财力为103718万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95年基数)21929万元、省税收返还(95年基数)15476万元、省返还土地出让收入2500万元、动用上年专项结余165万元、调入资金9000万元,地方可支配财力为152788万元。支出计划按可支配财力152788万元安排,比去年年初预算增加31111万元,增长25.57%。市镇超收分成预安排2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4.4%,比去年增加4500万元,增长25.71%,市本级实际可安排财力为130788万元。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一)基本建设支出2000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1.53%,主要用于南沙开发区基础设施补助。
(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4440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3.39%。比去年年初安排(以下口径相同)增加1990万元,增长81.22%。主要增加工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解决企业转制,另增加国有企业转制专项资金1000万元。
(三)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7588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5.8%,比去年增加4644万元,增长1.58倍,其中,科技三项费用2759万元,比去年增长9.57%,占本级财政支出2.11%,另按省粤经科[1999]234号文预留扶持科技型企业和新产品政策优惠4000万元。同时,增加科研基地“3981”工程生物大楼基建300万元。
(四)农业支出(含农业事业费)12525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9.58%,比去年增加600万元,增长5.03%。安排较大的支出项目有:农田水利7275万元,围垦补贴2253万元。
(五)文体广播事业费4104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3.14%,比去年增加450万元,增长12.32%。主要增加计生纯女户保险经费500万元。
(六)教育事业费26054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19.92%,比去年增加2522万元,增长10.72%。主要是增加增资支出。
(七)卫生经费9361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7.61%,比去年增加1529万元,增长19.52%。主要安排血站基建设备687万元,人民医院核磁共振等设备补助350万元,何贤医院、中医院基建设备补助各200万元,疗养院康复区建设150万元,公费医疗经费4200万元。
(八)工交、流通、税务等部门事业费12141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9.29%,比去年增加3310万元,增长37.48%。主要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费和罚没办案经费2100万元,以及税务部门征收养老保险费征收经费450万元。
(九)城市维护费10721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8.2%,比去年增加2708万元,增长33.8%。主要是配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一中变计划增加城市建设经费,其中安排污水处理厂及城市公园建设资金各2000万元。
(十)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3188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2.44%,比去年增加808万元,增长33.95%。主要安排殡仪馆和收容站重建各500万元及提高各项优抚救济标准增加支出。
(十一)行政管理费支出8549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6.54%,比去年增加1882万元,增长28.23%。主要增加增资支出。
(十二)公检法司支出15768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12.06%,比去年增加4082万元,增长34.93%。主要安排公检法部门罚没办案经费2022万元及提高公检法部门业务经费。
(十三)武装警察部队支出320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0.24%,比去年增加180万元,增长1.28倍。主要增加安排消防车等设备购置150万元。
(十四)社会保障费支出1153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0.88%,比去年增加734万元,增长1.75倍。主要增加安排社会保障补助资金700万元。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6749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5.16%,比去年增加1134万元,增长20.2%。
(十六)地方外事费支出95万元,比去年增加3万元,增长3.26%。
(十七)其他支出1908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1.46%,比去年减少504万元,下降20.32%。主要是减少安排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困难补助400万元。
(十八)粮食风险基金1100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0.84%,比去年增加700万元,增长2.75倍。主要是去年通过退库解决的700万元粮食储备费今年作列支安排。
(十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1000万元,占本级财政支出0.76%,与去年持平。
2000年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938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增加4056万元,增长4.6倍,主要是按规定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4000万元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按基金可支配财力5040万元安排,其中当年收入4938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02万元。支出主要安排镇级城市维护费补助130万元,返还镇级农村教育费附加459万元,政府修缮及村支书退休补贴101万元,文化中心基建工程超支补助300万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50万,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4000万元。
排污费收入计划1600万元,比去年实绩增长2.37%。支出按当年收入计划安排给环保部门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
教育费附加收入计划3600万元,比去年实绩增加239万元,增长7.11%。该项资金由财政根据教育部门提出的年度用款计划,按进度核拨,收支平衡 。
三、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圆满完成2000年预算任务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改革和国有企业实现转制脱困目标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2000年预算任务,对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把我市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新世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工作方针,按照江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和作风,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支持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狠抓收入征管,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支持国有企业转制,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的有效增长。两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的事实证明,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措施。中央决定今年继续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关财税政策。继续争取中央国债资金支持,落实好配套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同时,加强国债转贷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资金使用上的短期行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加社会保障投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工作,逐步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扩大覆盖面。继续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足额发放。
(二)突出重点,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决定,增加国有企业转制资金投入,今年预算安排用于企业转制的专项资金达2000万元。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财税措施,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分配政策,充分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大力扶持有效益、有市场的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进一步发展。继续清理涉及企业的基金和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建立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督机制,促进国有企业的规范管理和依法经营。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以产权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继续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严格依法治税,强化收入征管,加大清理欠税和对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压老欠,控新欠,防止收入流失。继续深化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充分挖掘收入潜力。坚持依率计征,严格执法,既要防止收“过头税”,增加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又要禁止收“人情税”和任何形式的包税,公正执法。要改进征管手段,进一步健全各项应税收入的审查和监督制度,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收入组织机制,努力为我市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四)大力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随着政府职能转变,财政资金将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转移到满足公共支出需要上来。财政必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适时调整财政支出管理职能,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认真解决支出上的“越位”和“缺位”问题,逐步提高城市维护、科教文卫、社会保障、政法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支出投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支出管理框架。切实改进和加强支出管理,改变计划经济模式下形成的由部门掌握部分资金进行分配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有关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规范支出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抓好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清理工作。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清理各种基金,研究制定必要的管理监督办法,确保基金发挥应有的作用。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行政机关定编定岗工作,严格控制人员经费支出。认真区分事业单位“公益性”和“经营性”支出,在兼顾其收入能力的基础上,减拨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逐步规范财政资金供应范围。继续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增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增强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五)强化财政监督,实行依法理财。改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监督、重日常业务轻法规建设的传统财政管理方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财政法规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通过职能转变和财政监督方式方法的改进,促使财政监督管理形成制度,形成机制,形成体系。财政要从抓好自身内部的监督管理入手,制定和完善财政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要加强新《会计法》的宣传教育,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建立统一报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把会计监督落到实处,不断促进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财政要跳出具体审批事务过多的束缚,在抓好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的同时,充分发挥其作用,规范社会经济行为,整顿财经秩序。
(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按人员经费、一般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三大块编制单位支出预算,改变单位公用经费“基数加因数”的传统预算编制方法,积极尝试零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积极在我市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对国有、市属企业试行会计委派和派驻财务总监制度。三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要在纳入本市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全面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同时,要积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的有关管理办法,稳步扩大政府采购商品的范围,由汽车、计算机设备扩大到空调设备、复印机等项目,在实践中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四是根据中央分税制精神,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原则,对现行镇级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的分级财政、分灶吃饭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镇级财政运行机制:在收入方面,坚决与中央和省分税制相衔接,实行彻底的分税分成;在支出方面,坚持依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原则,按块块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今年是镇级财政体制改革的过渡期,要以大稳定、小调整为原则,进一步理顺市镇财政分配关系,积极研究制定镇级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力争新体制在2001年正式实施。
(七)继续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推动两条线管理规定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全面落实委托银行代收款管理制度,将全市的292项收费项目全面纳入银行代收款管理范围,完善财政一个窗口收费制度,深入推进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继续抓好清理预算外资金账户工作,建立健全开户审批制度,切实解决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过多过滥问题。在推行教育收费委托银行代收款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市桥地区的39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全部纳入银行代收款管理范围,逐步实现全市教育收费的规范管理。研究制定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管理的办法,切实把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性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
(八)提高干部素质,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队伍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是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要把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继续狠抓职业道德教育,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切实把“三讲”教育的成果体现在各项具体的工作中,塑造财政部门新的社会形象。按照党中央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继续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通过开办财政大专学历班,举办专题报告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等活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继续抓好工作人员的岗位轮换和干部交流工作,完善竞争用人机制,通过岗位的优化组合,实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在跨世纪的一年,财政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和艰巨。让我们在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指引下,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团结奋斗,创新进取,全面完成2000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把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