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24〕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推进水浸点整治和解决水浸街问题工作方案》业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水务局反映。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番禺区推进水浸点整治和解决水浸街问题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水浸点整治,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水浸街问题,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有效应对大雨、暴雨等极端天气,确保雨停后及时排干城镇道路积水,提升城市排水设施运行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攻坚水浸街问题。全面排查群众关心关切的水浸街问题,治理全区共53处水浸点。其中,优先治理大石街105国道南大路口、富山北路等2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市政道路水浸点;利用村(居)雨污分流工程,完成51处村(居)水浸点的整治。全面分析积水成因,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治理措施。
(二)点面结合,系统治理。结合片区防洪排涝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按照高水高排、蓄排结合、集中与分散导排相结合的做法,系统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12月底,对我区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水浸点进行整治,完成大石街105国道南大路口、富山北路等2处市政道路水浸点整治,利用村(居)雨污分流工程同步完成51处村(居)水浸点的整治工作,总计整治水浸点53处。
四、组织领导
区水务局作为区内水浸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负责编制水浸点整治方案,明确并组织实施“一点一策”整治措施。
五、整治任务
(一)确定整治清单。区水务局统筹组织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开展水浸点排查摸底工作,形成水浸点整治清单,确保完成大石街105国道南大路口、富山北路等2处市政道路水浸点整治;利用村(居)雨污分流工程,同步完成石碁镇、新造镇、南村镇、化龙镇、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大石街、洛浦街、石壁街、钟村街、大龙街、沙湾街等13个镇(街),包含厦滘村、樟边村、胜石村等28个行政村内51处村(居)水浸点整治。
(二)做好前期准备。区水务局统筹组织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根据水浸点整治清单做好前期摸查工作,通过各项技术手段全面查找、逐条分析水浸原因,结合现有改造项目、防洪排涝规划和水浸点周边客观条件进行系统性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措施,完成各水浸点整治项目设计,制定整治方案,确保水浸点整治工作的系统性和计划性。通过开展水浸点上游雨污分流,将污水和雨水剥离开,拆除现状合流管渠末端的截流措施,释放现状合流管渠为雨水通道;低洼处增设雨水口及扩建雨水排放通道,对现状局部地势低洼处进行路面加高;对断面瓶颈进行改造;增设雨水强排泵井;对现状排水管渠进行清淤疏浚及缺陷修复等措施,系统解决水浸问题。
(三)开展项目公示。区水务局组织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做好整治项目进场前的相关公示工作,并联系相关村委、业主支持配合,为整治工作提供施工场地、整治路由、用电等支持。
(四)组织项目开工。区水务局(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场施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用地,配合落实用电,协调解决阻工等问题。
(五)抓好监督管理。区水务局不定期对水浸点整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浸点整治按质、按时、安全推进。同时,项目监理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及时记录并向施工单位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施工问题。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指出的问题应予以重视,及时解决,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区水务局应做好与其他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减少反复挖、重复挖的情况,减小对民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六)紧盯项目进度。区水务局组织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根据水浸点治理清单及计划完成时间,倒排工期,落实各水浸点整治任务,尽可能缩短项目周期,尽快完成相关整治工程,发挥整治工程效益,确保2024年12月底全部完成。
(七)做好项目效果检验。每个水浸点整治项目完成后,区水务局(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属地镇(街)、番禺城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等进行项目效果检验,确保整治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完成排水设施管理移交。
(八)落实管养维护。建立健全水浸点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维护,保持排水系统的畅通性,确保整治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六、职责分工
(一)区水务局:统筹组织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和番禺城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水浸点整治工作;负责制定我区年度水浸点整治计划;负责工程建设及建成后运维管理的技术指导;督办水浸点整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水浸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其中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负责对水浸点整治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收集水浸点整治项目涉及的排涝泵站、排水管线等基础资料,配合制定年度水浸点整治计划,编制整治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和工程竣工验收,落实整治后排水设施的移交工作。番禺城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收集水浸点整治项目涉及的排水设施、运行数据等基础资料;接管通过验收的市政排水设施;负责水浸点区域周边市政排水管网清疏维护工作,保障雨水篦子结构完整性等。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责任单位,落实水浸点整治项目的用地,配合落实用电,协调解决阻工等问题;做好降雨期间的应急防御,降雨前、后雨水篦子清疏等工作。
七、资金筹措
(一)2024年度水浸点整治任务为53处,估算整治资金约7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1198.68万元,区财政出资5801.32万元),涉及财政资金安排最终以区财政局批复为准。
(二)整治后排水设施的维护管养费用由区财政负责。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水务局作为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水浸点整治工作;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作为实施主体,对水浸点整治项目全过程跟进,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整治完成后逐一销号,落实成效检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浸点整治工作。
(二)确保资金到位。市、区财政将内涝治理作为财政保障重点领域,加大相关建设项目、设施管养的资金保障,全力确保水浸点整治工程所需资金。大石街105国道南大路口水浸点整治资金由市财政及区财政分摊;富山北路水浸点以及其余结合村(居)雨污分流工程开展的51处村(居)水浸点,共计52处水浸点的整治资金由区财政负责。全区水浸点整治工程相关资金中,市财政出资的部分由区水务局向市水务局申请落实;区财政出资的部分在区水务局的部门预算中安排。
(三)强化工程管理。在全区水浸点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区水务局组织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做好水浸点整治相关工作的公开公示,强化施工管理,切实落实文明施工,加强与镇(街)、群众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把好施工质量和验收关,确保整治效果;加快施工进度,尽快恢复道路交通,避免对群众出行造成困扰,努力提升居民满意度;强化项目的后评估机制,按效果付费,确保整治资金落到实处、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加强与群众沟通,定期公布工程进展,收集群众意见反馈,保障公众参与和信息透明,让整治工作更贴近民意,使民众的参与感与满意度得到增强。
(四)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开展防洪排涝和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宣传,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主动曝光破坏排水设施以及其它影响城市内涝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群众及保洁工作人员的教育,通过监控或群众反映等方式,防止垃圾杂物进入雨水口从而出现堵塞排水系统的情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违建拆除、行洪通道疏浚及设施建设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防洪排涝设施运行安全,鼓励群众监督、反馈影响防洪排涝安全问题,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番禺区53处水浸点整治清单
附件
番禺区53处水浸点整治清单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解读:《番禺区推进水浸点整治和解决水浸街问题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