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NCG12-01地块十一 | 一类工业用地(M1) | 7534(全部为可建设用地面积) | ≥2.0且≤4.0 | ≥15068且≤30136 | 2837 | 20 | 568 |
(一)地块出让条件
1.拟建产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符合番禺区产业规划。
2.竞买人须为高新技术企业。
3.竞买人须在近5年内曾获由广东省制造业协会授予的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荣誉证书。
4.竞买人须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年内开工,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并于2024年前投产(运营)。
6.竞得人应承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在番禺区内连续4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得低于10亿元、平均年纳税额不得低于4700万元。且须在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之日起10年内在本地块项目内每两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得低于16亿元、每两年平均年纳税总额不得低于7500万元。
7.竞得人须将企业全国总部迁入或者注册在番禺区,且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应在番禺区范围内,相关手续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半年内将公司销售总部、结算中心职能一并迁入企业全国总部;在土地出让年期内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关系、主营业务和统计关系不得迁出番禺区。
8.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签订《番禺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详见附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9.项目投产后连续10年,由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每2年对项目效益进行一次核定,该项目的投产年期、达产年限、达产后年产值、节能指标、供后监管评价试点、评价要求和评价未达标的整改及处理措施以竞得人与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最终签订的《番禺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为准。
10.本出让地块不得实施“三旧”改造,不得擅自变更产业发展方向。
11.本地块需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
12.竞得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产业用房分割登记、转让,分割转让的产业用房须用于引进产业链关联的优质产业项目,有关产业项目须在广州市番禺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竞得人物业自持比例不低于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0%,分割转让物业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18000元/平方米。如需变更地块实际持有人股权须报番禺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13.竞得人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完成节能审查,并自觉配合能源管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项目的建设方案、用能工艺、用能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标准和规范,采用可行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单位产品(增加值)能耗原则上要达到国际或国内效能先进水平。
14.项目地区已编制城市设计方案,城市设计方案对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作出具体规定的,应遵从城市设计要求执行,园区内部道路的地上地下空间须按城市设计要求无偿提供政府建设和使用。
15.项目地块的规划建设应预留5G通信设施的建设位置和建设空间,并在报审建筑设计方案前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意见。
16.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4000元/平方米。
17.环评要求依照《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征询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NCG12-01地块环保意见的复函》(番环函〔2018〕1245号)执行。
(二)地块其他出让条件如下: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2.交地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由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完成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后进行交地。
3.开工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1年内开工。
4.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企业。
(二)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申请时必须提交符合投资强度要求以及按规划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诺书、提交行业及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6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6日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7日 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0年1月17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20年2月6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gzlpc.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石岗东村段215号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20) 34588634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车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180、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