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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改造范围和条件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6 06:52: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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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造范围

我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农村困难户”)的住房,房屋属于家庭唯一居所且符合农村“一户一宅”规定的在册和非在册危房(非在册危房可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进行房屋安全性评定)。已通过其他政策解决住房问题的相关农户家庭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也不再发放补助资金。

二、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参加我区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

(一)户口属于我区常住农业户口,且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的农村困难家庭;

(二)经我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三)现有唯一住房(含无产权证明但有土地使用证明的房屋)被鉴定为危房的农村家庭。

 依申请开展该项工作,请到属地镇街的房屋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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