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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番财采投【2022】184号)

来源:本单位制发 发布时间:2022-12-26 13:21: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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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JZ2022ZFCG67

  二、项目名称:番禺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天科技(清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 6 号 A6 栋 7 层701-03 号

  被投诉人1: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 1 号

  被投诉人 2: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 118 号

  相关供应商 1: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通服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原道路 17 号

  相关供应商 2: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长讯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 1 号 201 房自编 B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通服公司与长讯公司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资料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本项目中标、成交的行为。本机关于2022年11月3日依法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94 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 第三方调查取证程序,总计9个工作日。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也可向广州市财政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电话: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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