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政府采购领域信息 > 采购监督处理公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番财采投【2023】48号)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17 11:33:36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一、项目编号:ZYGC231309821

  二、项目名称:2023年番禺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宏成刻章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沙路13号101

  法定代表人:蔡国威

  被投诉人1: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被投诉人2: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德胜刻章有限公司(以下称德胜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226号二层225室之二

  相关供应商:广州众珹印章有限公司(以下称众珹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中意街9号首层21号商铺

  相关供应商:广州卓业印章有限公司(以下称卓业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3号首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2023年番禺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YGC231309821)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7日依法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也可向广州市财政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电话: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