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番府办〔2015〕23号)文件精神,《广州市番禺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是番禺区“十三五”专项规划之一,经分管区领导审定同意,现按计划印发实施。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28日
广州市番禺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据《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民发〔2016〕191号)、《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穗民〔2016〕159号)和《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番府〔2016〕7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居民自我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政引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番禺区现有10个街道6个镇,97个城市社区、177个行政村。“十二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区服务设施配备逐步完善。我区高度重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结合2006年-2011年开展的“六好和谐社区”和2012年—2015年的创建幸福社区项目,我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累计投入1.3亿多元,主要包括城市社区活动中心、生活小区配套设施等1000多个硬件项目,使我区社区公建配套设施、小区道路、社区卫生及绿化环境等得到显著改善,为群众提供了充足的社区悠闲娱乐公共场地,社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二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我区通过依法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和大力发展专业社工队伍,截止2015年底,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636人,村民委员会成员621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13人,整合专(兼)职网格员2087名,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从业人员345名,其中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人员255名(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7名)。三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居民自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我区选取34个村(社区)作为城乡社区协商试点,探索建立分层级议事的社区协商平台,畅通社情民意沟通与诉求渠道,社区自治能力不断提高。同时,专业社工和网格员队伍不断拓展社区专业化和精细化服务,社区工作者协助政府开展消防、综治维稳、党建、民政、城管、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四是社区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我区大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服务综合体试点工作,打造了272个“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的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站,同时选取“两居一村”作为社区服务综合体工作试点,致力于向公民提供“就在家门口”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下沉卫计、民政等7个部门共72项业务到站点办理,方便快捷地满足居民对社区服务不断提出的需求。五是社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我区以市桥街东丽社区等5个社区为试点,开展“三社联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社区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充分链接社会组织、社区基金等多方资源,逐步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
实践证明,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增强社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心工程,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基础工程。但就总体情况而言,我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六好和谐社区”和“幸福社区”项目后,社区硬件建设经费缺乏,社区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城乡社区协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三社联动”、社区服务综合体等工作上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力度,增强居民知晓度和认可度。社区服务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高,城乡社区居民参与度不强,现有城乡服务体系仍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和社区居民的多种需求等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阶段。随着我区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和重大挑战,亟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面向全体城乡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区情,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公益性和便利性,切实推动社区服务标准化、法制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居民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社区服务,真正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3.资源整合,创新服务。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逐步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和资源,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防止资源浪费。注重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共驻共建机制,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谋划、科学布局、注重长远、整体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把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
(三)发展目标。
从我区社会发展现实出发,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到2020年末,建立起更为有效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城乡社区协商、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和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到2017年末,实现城乡社区协商机制覆盖率100%;到2018年,建成具有创新性、统筹性、实用性、居民满意的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基层民主参选率95%以上,社区居委会直选率90%以上,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社合作、服务优质、居民受益的社区服务品牌。
三、重点任务和工程
(一)推进城乡居民自我服务
1.提升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理顺村(居)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权责关系,切实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释放居民自治活力,提升村(居)委员会服务能力。
2.健全城乡社区协商议事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搭建城乡社区议事平台,建立分层级议事的社区协商平台,推进协商议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有效引导基层政府、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居民群众(含来穗人员)等多元主体有序参与社区事务。充分发挥各级协商平台在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凝聚合力的积极作用,打造一批示范街(镇)、社区(村),到2017年末实现城乡社区协商覆盖率达100%。
(二)发展便民利民服务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综合体覆盖到社区,实现政府服务便捷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站,开展面向城乡居民的政务、民生、社区、传媒、快递和金融六大公共服务。将现有卫计、民政、慈善、残联、人社等部门未开通的事项逐步开放和完善,进一步梳理整合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延伸到社区服务综合体办理;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综合体的软硬件设施,将更多、更齐全的便民自助服务设备下移到公共服务综合体。2017年扩大试点范围,新选取1个城市社区和1个村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提升社区居民群众生活品质。同时,每年按5%持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扩大农村社区覆盖面,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民政、就业、社保、医保、计生、农技、出租屋及外来人口管理等多项便民利民服务。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让居民办事更加便捷。
(三)拓展社区专业化服务
进一步完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绩效,科学设置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引导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不断拓展服务覆盖面,建立一社区一社工制度,将服务辐射到全体居民群众;突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定位,深化个案专项服务和社区专案服务,形成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相互转介和对接的有效机制;强化区级层面监督指引,提升项目运作规范,以监管引领服务提升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社合作、服务优质、居民受益的社区服务品牌。
(四)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1.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运行机制,细化网格事件处置流程、责任标准;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分级开展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业务培训,提升网格员队伍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业务能力;加快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系统,整合共享各部门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资源,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数据统一采集、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调整镇街的工作考核内容,减少基层的双重考核和工作负担。力争到2018年,建成具有创新性、统筹性、实用性、居民满意的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2.实施优势主导型“三社联动”机制。按照“理清职责、明确边界,优势互补、有效联动,目标导向、完善供给,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的原则,深化和拓展我区“三社联动”工作,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社区居民等不同参与主体,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推动“三社”一体化联动发展,不断完善社区多元服务供给模式。结合区情,引进专业社会机构进行社区组织的培育孵化,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建立社区组织专项活动支持资金,重点建设“仁人来”俱乐部等特色项目,打造我区社区服务品牌,加快实现“三社联动”的基本全覆盖,使社区居民共享社区建设发展成果。
(五)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改善涉及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公共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安全、教育、交通、金融、停车场、肉菜市场、无障碍通道、给排水管道等各类服务管理设施配置,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生活环境;规范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落实新建住宅物业同步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推进社区综合服务。按照辖区面积与人口规模、合理规划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和数量,通过调剂、置换、购买、新建等方式落实建设任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需严格按照2015年《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要求执行。2016年以后,全区新增设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场地应达到的广州市规定的标准:1.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含15平方米警务室)200平方米以上;2.社区议事厅100平方米以上;3.社区服务站100平方米以上;即成立社区居委会共需配备400平方的办公用房,同时加强社区服务站、居民议事厅等重点领域的规范化建设水平。除专业性服务用房单设外,社区服务设施提倡资源共享。
(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支撑,以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加强村(居)民委员会队伍建设。依法依规选好村(居)民委员会班子,逐步扩大社区直接选举范围,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
2. 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配备一定数量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规范和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培养、激励、考核、表彰及工资待遇等机制,2017-2018年我区社区专职人员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文件规定的6408元/月,进一步提升社区专职人员队伍稳定性和工作的积极性。
3.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各社工机构对其承接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人才培养机制的优化,通过申请各类人才资助计划,提高对高端社工人才的吸引力。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达到450人;全区开发社会工作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达到400个,其中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人员岗位达到280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协调作用,明确部门分工,统筹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上下贯通、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社区服务组织领导机制。
(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践,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体制机制,推动政府依法治理、社会自我调节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开展社区减负和社区协商,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社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标准体系,推动社区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完善落实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的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政策理论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协助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监督和评估。加强对各服务主体提供社区服务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制度,将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纳入绩效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