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职责,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职责,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