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人社〔2016〕4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经9月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晓琨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沈志远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汤光祥同志任区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交通局总工程师职务;
苏丽峰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石玉娥同志区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邝瑞龙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凌巧明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秀芳同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健强同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