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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洁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2-13 08:57: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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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人社〔2017〕7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李洁蓉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研究同意:

李洁蓉同志转正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18日起计算;

李伟玲同志转正任区司法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18日起计算;

陈冠强同志转正任区安置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18日起计算;

杨奇峰同志转正任区发展和改革局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18日起计算。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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