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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查询、现场资格审核以及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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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查询、现场资格审核以及面试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

  (一)参加审核对象

  请各考生登录原报名系统(https://b.pyrc.com.cn/jlbnet/2022pyrs/wsxt/admin_login.asp)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是否取得现场资格复审”栏标注“是”的考生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时;地点:广州番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楼〔市桥汽车站西门旁〕)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

  4.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核人员审验,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核单位留存。应聘人员出示证明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材料一致,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聘用条件。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考生可以补充材料,但必须于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6:00时之前送达至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48号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403室(联系人:范小姐,联系电话:84692913),逾时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后续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代替,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详见下表)

职位代码

岗位名称

考生报到时间

面试时间

A001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请考生当天上午9:25前到达候考室报到,上午9:30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A002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九级管理岗位

  (二)面试地点

  广州番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楼〔市桥汽车站西门旁〕)

  三、面试要求

  1.应聘人员应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报签名,日期签署面试当天日期)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查验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遗失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以登录原报名系统重新打印。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面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招聘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

  2.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可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安全顺利参加面试。因疫情形势再有变化影响面试的,将及时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或番禺人才网(https://www.pyrc.com.cn)网站公布有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2: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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