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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09 11:52: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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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我省各类实验室依法规范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环境管理工作,我厅组织编制《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18日

附件:《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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