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基础,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筑牢生态环保铁军根基,4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基层环保所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动基层环保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一是“规定动作”全细实。《方案》结合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围绕污染防治攻坚,聚焦执法重点工作,确定了标准化建设固定任务。固定任务作为“规定动作”,包含“执法业务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固废防治”“环境安全应急值守”“核与辐射监督管理”“档案材料建设”“队伍管理建设”八大方面内容,覆盖各基层环保所共通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形成履职清单,同时明确细化建设标准,确保建设任务接地气、能落地,为基层执法标准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是“自选动作”特色明。《方案》除八大固定任务外,还设置了自定任务。自定任务作为“自选动作”由各基层环保所根据管理辖区特点及特有重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自行选定,如重点河涌水质保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水源保护区巡查等。自定任务包含2-3项建设内容,凸显各基层环保所特色,同时也体现其尝试新思路、新途径妥善解决新阶段遇到的生态环保问题的探索创新,推动基层环保工作迈向新台阶。
三是“协调联动”强监管。《方案》一方面明确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各内设部门的任务分工,通过牵头部门统筹抓总将全局力量拧成“一股绳”,协调推进基层环保所标准化建设,同时通过日常资料审核、综合评审会的方式开展建设评价,确定年度创建结果,保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基层环保所监管能力;另一方面强调执法工作的联动配合,既要加强基层环保所与该分局执法科联合执法,又要深化基层环保所与属地镇街综合执法力量的沟通协调,加大对镇街29项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执法事项的帮扶指导,着力构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基层环保所标准化建设既是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番禺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将继续在“细”字上再下功夫,让基层环保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落实、落细。
(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