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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执法“观察期”制度业务培训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9 11:37: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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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规范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运用,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6月14日下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执法“观察期”制度业务培训,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共30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法律顾问团队、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授课,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要求等,以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具体适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执法“观察期”制度的执法实务问题进行解析,为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执法人员全面准确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近期,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后,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迅速贯彻落实,按照该工作指引要求,对违反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秩序但符合给予执法“观察期”条件的当事人进行指导帮扶,引导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目前已有5名当事人在“观察期”内主动完成整改后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用好执法“观察期”制度,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引导企业主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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