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番禺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以及该预案下的四个专项预案:《番禺区突发大气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番禺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番禺区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番禺区突发重金属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番禺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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