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番禺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家长学生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广州市番禺区*文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期间擅自改变民办学校类别,开设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番禺区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依法给予警告,退还所收费用2632.65元,没收违法所得9127.35元。
广州市番禺区*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擅自改变民办学校类别,开设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番禺区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依法给予警告,退还所收费用92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00元。
下阶段,番禺区教育局将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增强法规意识,依法依规办学,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诚信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