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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教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措施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13 08:28: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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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巩固城乡校际交流平台,强化强弱学校互联机制,鼓励城区与农村结对互助、城乡学校结对帮扶,通过管理交流、教学交流、教科研使用等活动,形成“名校+新校”、“城镇学校+农村学校”的共同发展格局。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千校扶千校”计划,深入开展“百校扶百校”和区内帮扶活动,制定有效措施,使受援区域和学校的管理水平、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业务素质等方面均有提高,切实收到帮扶成效。

二、加大对民办学校帮扶力度

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区的实施方案和资金奖补办法,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差别化扶持机制,促进教育的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将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纳入我区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推进公办骨干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活动。加强民办学校行业管理,进一步健全民办教育协会组织,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服务等机制,促进民办教育科学规范发展。

三、积极开拓办学模式

继续推进学校整合、集团化、委托管理的办学形式,在条件具备的区域试行邻近义务教育学校划归同一学区,整合教育内部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解决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总结我区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华师、广铁一中等学校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深入探索与高校、名校合作办学。与高校联合成立课堂研究中心,深入推进“研学后教”课堂教学改革,形成改革经验及成熟教学模式推广,提高课堂效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学校常规管理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凡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都能够入读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公办小学。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都可以就近免试对口(或电脑派位)入读户籍所在地附近的初中学校。

2.扎实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为了让社会和考生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每年义务教育招生前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形式公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分配方案及招生原则,主动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我区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地段生招生计划,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更公开、透明。

3.严格执行各级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小学学籍管理实行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教育指导中心、学校分级负责制,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和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中小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禁止不足龄生注册学籍”。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学校要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重点班、特色班。

4.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提高课程实施质量。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组织教学,严格执行《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的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继续开展“研学后教”系列成果评比活动,进行总结交流,提炼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力争成为广州区域教育改革的范本,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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