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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政数管理局“加减并举”规范中介服务

来源:番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14 15:55: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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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服务作为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要辅助措施,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确保合法合理行政的重要前提。为了破解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存在利益关联等问题,进一步为行政体制改革提速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番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切实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加减并举”全面做好中介服务规范工作。

  一是精简服务事项,无据即“减”。中介服务作为行政管理工作必要条件的一项有偿服务,事关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缺少了这个“必要服务”,相对人便无法顺利取得相关资质。而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基于这个“必要服务”,相对人又将面临是否被处罚的命运。因此,这个作为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必须是有法律依据的。对没有法律设定依据,一律取消。对允许相对人自行提供的,不得要求相对人必须委托第三方提供。通过这个“减”,切实将滥竽充数的中介服务清理出来,有效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效能性。

  二是落实减费降负,承诺即“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分类,对允许相对人自行编制事项报告的,推行容缺容错受理、承诺制办理,“减”免相对人申请时提供报告,而在后续监管中进行补正。同时,对保留事项中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改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助推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三是公开事项信息,有项必“加”。对梳理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逐项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立依据等内容,全部加入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材料信息当中,同步更新加入到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列表清单中。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调整对应的中介服务事项,确保中介服务事项及时、准确公布。

  四是规范购买行为,严“加”审核。加强与财政局、审计局的分工配合,联合财政局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中介服务事项,凡是利用财政资金购买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为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必须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各单位凭财政性项目合同和中选确认书申请核报所需财政资金。加大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事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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