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规〔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佛环城际铁路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番禺区范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番府规〔2019〕14号)有效期延长5年。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附件:番府规[2019]14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佛环城际铁路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番禺区范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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