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决策后公开

番禺区对高排放(高污染)汽车实施限行措施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10-09 03:29:36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为了解我区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情况,10月8日由环保、公安等相关领导组成的检查组,到设在禺山大道西路段的黄标车限行执法点检查我区开展限行措施情况。

  为保障我区空气质量,加强对高排放汽车的监管,根据广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效绿色环保标志汽车在限行区域通行的措施,限行区域范围为:番禺区中心城区和广州大学城(小谷围街)。限行措施设三个月的宣传教育期,即2011年12月31日前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检查组在实地检查时,耐心听取了执法人员对我区限行情况的介绍。据了解,我区实施黄标车限行以来,由于事前通过媒体进行了宣传,而环保人员在执法时均对车主进行耐心讲解,被劝返的黄标车车主大部分表示理解和配合,没有发生违抗执法等现象,社会反响较为平静。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