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比华利花园和南村新光城市花园的配套小学、幼儿园建设移交协议将于近期签订。我区继2009年成功接收了南国奥园配套中学和丽江花园配套小学,并举办为公办学校,近两年又签订了多个房地产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及移交协议。至目前为止,已与16个房地产小区签订了协议,共有3所中学、10所小学、9所幼儿园将移交区教育局。尤其在今年上半年,该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与5个房地产小区签订了协议、2所小学在今年9月前完成建设并招生、1所小学和6所幼儿园在建。
稳妥解决房地产小区教育设施配套问题是区委区政府今年的基本民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规定,我区今年重点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接收工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国发〔2010〕41号文出台后(2010年11月)尚未开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要移交政府统筹安排;对于未办理移交的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国发〔2010〕41号文的具体实施意见未有出台前,暂不受理任何人的办园申请;不能把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已开办的民办幼儿园分园的形式开办,一经发现,一律按无证办园处理。
我区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房地产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及移交工作,争取再用3-5年的时间全面解决有关遗留问题,尽量让全区适龄儿童都能够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