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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全区统一供水价格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9-02 03:22: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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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起,我区将统一全区供水价格。

  统一全区供水价格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环卫、绿化)用水1.25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4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1.4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1.7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2.20元/立方米。

  番禺区统一供水价格方案是经区政府同意,由区物价局7月21日批复的。

  此前,区水务局向区发改局、区物价局递交了《关于召开番禺区统一供水价格方案听证会的申请》。区发改局、区物价局于4月份组织召开了价格听证会论证。

  这次番禺区全区统一的供水价格,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水务局和区物价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定程序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体现社会公平,促使供水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供水水质和服务,而不是供水企业提升水价的企业行为。

  统一供水价格后,居民用水价格为1.25元/立方米。从目前已掌握的136个村的情况看,将有超过94个村的居民用水价格有所下降,41个村的供水价格将上调,1个村的供水价格与原来持平;各镇(街)的居民用户中有1个镇的居民水价下降,16个镇(街)居民水价将上调。统一水价将使众多的农村居民用水户获益,而统一水价对原来水价较低地区的居民影响也是有限的。以原来水价最低的市桥地区用户为例,统一水价后,单位用水支出增加0.30元/立方米,影响居民每人每月水费开支增加约3.03元。

  番禺区统一供水价格方案还充分考虑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状况,延袭了对他们的优惠。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第五点“……为避免调价对低收入家庭产生较大影响,各地在调整水价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要根据水价调整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全区部分供水企业目前已经实施对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对持有效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给予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每户月用水量低于5立方米的全部减免)的优惠政策。统一番禺区供水价格后,全区统一按照上述对低保户的优惠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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