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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28 08:2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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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府办〔2016〕10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番禺区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法制办反映。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番禺区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实施方案

为增强我区行政执法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现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的通知》(穗府法〔2016〕2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强化执法监督的要求,通过公开行政执法数据,推进我区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把行政执法全面纳入公开透明的轨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工作目标。自2017年起,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各公开主体每年3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情况。各公开主体所公布的执法数据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行政执法数据的公开主体及其原则

(一)下列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为行政执法数据的公开主体:

1.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区人民政府主管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区人民政府主管的其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

(二)公开主体负责统一公开本部门和其下属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的行政执法数据。公开主体下属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包括:

1.公开主体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

2.公开主体主管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

3.公开主体依法委托的组织。

4.公开主体主管的其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

(三)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其行政执法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公开。

三、职责分工

(一)落实指导监督工作。举办行政执法数据公开的实操讲解会,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数据的公开主体做好相关工作。对各公开主体在本单位门户网上公布上一年度执法数据的情况进行定期抽查。(牵头单位:区法制办,配合单位:各数据公开主体)

(二)动态管理权责清单、“三梳理”结果。每年根据法律法规等变化情况对权责清单、“三梳理”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并重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配合单位:各数据公开主体)

(三)公开行政执法数据。公开主体应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制定的公开模板,每年3月3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本单位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具体执法行为)数据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行政执法数据。(牵头单位:各数据公开主体)

(四)及时报送执法数据情况。从2015年起,国家、省、市每年均以通知的形式要求我区汇总上报上一年度的行政执法数据情况,且报送的时间可能会早于向社会公开的时间。因此,公开主体应尽早做好执法数据的统计工作。具体上报行政执法数据情况的时间以区法制办每年发布的具体通知为准。(牵头单位:区法制办,配合单位:各数据公开主体)

(五)预防与引导舆情。在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前公开主体必须对公开后社会的反映进行预判,并做好应对的预案;公开后必须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在公开过程中遇到舆情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区委宣传部进行反映,由区委宣传部给予指导。(牵头单位:各数据公开主体、区委宣传部)

(六)强化监督力度。公开主体违反《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

1.未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公开行政执法数据的。

2.公开的行政执法数据错误、遗漏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3.篡改、虚构行政执法数据的。

4.有违反本方案其他行为的。

由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建议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法制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法数据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量大,准确性高,要确保数据真实且准确无误,必须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抓部署,并指定业务能力强的专门人员具体负责。

(二)扎实开展工作。数据统计工作要以最新的权责清单或者“三梳理”结果为依据,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统计盲区,全面摸清本单位行政执法的情况,逐项统计。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明确数据统计的事项。

(三)注重工作方法。开展数据统计工作要讲究方法步骤,注意做数据的对比如本年度与上一年度的对比,执法职责相似的公开主体如镇与镇、街与街之间也可以作单位之间的数据对比,同时做好数据公开的应对预案及数据公开后的舆情跟踪工作。

(四)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数据公开工作,是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执法数据的透明化,促使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执法主体要抓好此次机会,发现不足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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