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17〕1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建设广州大学城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建设广州大学城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实施方案
青年是国家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引导和支持港澳台青年到内地创新创业,是中央、省、市部署的一项重要统战工作,也是我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立足广州大学城建设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广州大学城是广东省科教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之一,现有12所高校、20万师生,院士、博导等高层次人才1300多名,国家重点学科4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77个以及“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近年来,广州大学城建成国家数字家庭、健康产业孵化、集成电路设计等产业基地,引进了英诺创新空间、中美超谷创新园、中加溢思得瑞创业苗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立各高校与镇(街)“一对一”对接合作工作机制,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广州大学城现有港澳台在校生近千人,连续3年举办“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港澳台科技园区、协会等机构建立了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在链接港澳台创新资源方面具有良好基础。将广州大学城打造成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既有利于深化内地与港澳台青年人交流融合,也有利于助推广州大学城向创新创业创造之城转变,对我区落实创新、开放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二、建设思路
建设广州大学城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总体思路是:整体策划,分步实施,逐个打造,即将广州大学城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通盘考虑、整体谋划,分为近、中、远期阶段,选取若干条件比较成熟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作为试点,逐个打造示范点,争取用5年时间,建成一批功能完备、特色鲜明、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示范点,支撑广州大学城成为国内一流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模式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作共建,即政府做好策划引导、宣传推介等工作,加强资金、人才等政策扶持,着力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发现、引进、孵化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提供专业化、优质化服务;同时,引导各大高校、行业协会、风投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等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基地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建设内容
(一)近期任务。用1年时间,重点推进英诺创新空间示范点建设,出台专门扶持政策,吸引一批港澳台青年到广州大学城创新创业。英诺创新空间示范点为港澳台青年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办公配套服务,保姆式的政务中介服务,个性化的创业辅导服务,高效率的资本、技术、人才、信息、项目等资源需求对接服务,常态化的营销、宣传和推介服务等。争取英诺创新空间成为广州示范点。
(二)中期任务。2—3年内,遴选多家条件成熟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复制推广英诺空间示范点建设经验,促进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源共享、联动发展,为港澳台青年创业者提供更全面、更专业、更优质服务,孵化一批具有高成长性、较大市场潜力的产业项目,提升广州大学城在港澳台青年创业者中的知名度、吸引力。
(三)远期任务。用4—5年甚至更长时间,进一步推动各示范点与广州大学城高校、港澳台高校以及港澳台科技园区、行业协会、风投机构等合作,强化创业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的定向配对、定向输送,构建高效链接内地与港澳台资源的创新创业网络,持续深化番港澳台青年交流合作,提升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效率效益,推动孵化出的产业项目在番禺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将广州大学城打造成为港澳台青年在国内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
四、组织保障
成立广州大学城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组长由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林伟长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副区长谭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孙伟(区委统战部、区台办)、李勇(区科工商信局)和黄浩霖(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小谷围街)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侨务外事办、区台办、区科协、团区委、区投资促进中心和番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统战部内,主要负责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有关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政策支持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有针对性加强政策扶持,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有关扶持资金在区“青蓝计划”中安排。
(一)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对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内注册(迁入)并实际运营满3个月以上的港澳台青年创业企业项目,按照参加区“青蓝计划”评审的情况,一次性给予5—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区科工商信局、番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
(二)给予市场融资支持。在已获得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中,对成长性较好、市场前景明朗、并获得市场风投机构投资的项目,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进行跟进投资,支持创业团队做大做强。(区发展改革局、番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
(三)给予免费办公场地支持。经区“青蓝计划”评审出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且企业注册在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示范点的,可获得最长1年、面积不高于50平方米的免费经营场地支持。(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四)给予租房补贴。对入驻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示范点的港澳台创业青年,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房补贴。实际租房满3个月以上的港澳台青年,第一年按照房租的70%给予补贴,第二年按照房租的50%给予补贴,每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区委统战部、区台办负责)
(五)给予实习实训补贴。鼓励区内企业引进港澳台青年参与企业的经营创新,对接收港澳台高校毕业一年内青年的企业发放实习实训补贴。本科生每人补贴300元/月,研究生每人补贴4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6个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给予创业孵化服务补贴。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示范点为港澳台青年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创业孵化服务,提供1年以上免费创业孵化服务的,按每个团队给予示范点一次性3000元补贴,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七)给予参加会展补贴。经区“青蓝计划”评审出的在我区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港澳台青年创业企业,参加区政府(或经区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万元/年,可连续补贴2年。(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八)提供免费人才招聘服务。在我区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港澳台青年创业企业,2年内可免费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区官方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九)提供工商注册便利服务。区市场监管部门设置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绿色通道”,为港澳台青年创业提供快捷注册登记服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提供政府宣传推介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赴港澳台交流、接待国内外考察团等活动中,积极宣传推介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及港澳台青年创业企业,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和企业牵线搭桥、创造商机。(区委统战部、区台办、区侨务外事办和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
(十一)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示范点(英诺创新空间)建设运营。对英诺创新空间赴港澳台洽谈合作,举办交流会、集训营、投融资对接会以及线上线下宣传推介等,给予支持。第一年给予30万元补贴,英诺创新空间保证引进孵化港澳台青年创业项目5个以上,其中获得风险投资的2个以上。之后每年根据上年度经费使用绩效评估情况给予合理补贴。(区委统战部、区台办负责)
六、名词解释
本方案所指的港澳台青年,是指在番禺区内创业就业、年龄在18—45周岁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台青年创业企业,是指以港澳台青年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注册(或迁入)并持续有效运营,符合本区产业发展的各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