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规〔2023〕4号
广州南站地区净水厂首期工程属于《广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位于东新高速公路以西、屏山河以东、G105国道以北地块,石壁街屏山二村内,总占地面积约173亩,具体以勘测定界范围为准。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州南站地区净水厂首期工程是全地下净水厂,采用集约化组团式布置,主要水处理构筑物布置在地下,地面根据土地利用性质可建设成管理用房、群众休闲公园,与周边融合,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场所。该厂建设规模为土建10万吨/日(首期设备安装5万吨/日)。项目建成后能够解决钟村街、石壁街(含祈福新邨、广州南站片区)现状污水处理系统超负荷运行的问题,提高周边地区污水处理能力,改善生态及居住环境。
二、广州南站地区净水厂首期工程建设单位为番禺区水务局,工程涉及的用地拆迁补偿工作由番禺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由石壁街道办事处依法开展用地拆迁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广州南站地区净水厂首期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补偿等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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