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和用工实名管理工作,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造价〔2018〕6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建造价 [2018] 64号)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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