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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打击非法网吧,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问题内容:理 由: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沙湾镇共开设游戏机室、网吧30多间(包括在学校范围200米内地段),这些游戏机室、网吧的开设,参与的大部分是青少年,使其中一些学生沉迷于玩乐与赌博,严重影响学业和身体健康。 办 法: 1、文化部门要办好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等文化事业,一些公共文化设施要尽快对中小学生实行免费开放,力争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创造良好的氛围。 2、加大力度打击各类非法网吧、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协调,互相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净化文化市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3、建设一支为青少年服务的高素质的义工队伍,积极开展各类青少年活动,关注青少年校外生活,帮助其健康成长。 4、聘请文化市场监督员,对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特别是监督是否有网吧让未成年进入的违规现象。 5、有条件的学校要开放能上网的电子阅览室,提供健康有益的学习和娱乐内容。
问题答复:何伟冰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打击非法网吧,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在不断规范“网吧”经营之际,由于经济利益驱动,“黑网吧”的数量有所增加,为实现将无证照“黑网吧”基本清除和控制,我区于2004年3月5日至8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番禺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并细化了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职责。根据《方案》,工商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清除“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对未取得文化、工商部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在公安、文化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至6月底,我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86人次,车辆654车次,查处无营业执照“黑网吧”123家,没收电脑设备627套,分线器、上网调解器、集成器235个。在处罚时,严格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一律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电脑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并相应予以罚款。对依法取缔的无照经营“网吧”,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电信部门切断其网络终端接口。通过这些阶段性行动,各有关部门共同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打击了我区无照经营“黑网吧”。目前,一些合法(证照齐全)“网吧”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网吧”,针对这些情况,区文化局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以解决未成年人禁入问题为工作重点。专门制作了标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及投诉电话的警告牌,要求经营单位悬挂门口当眼处,让全社会共同进行监督。对于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或未按规定在营业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署悬挂警告牌的,区文化局将予以行政警告等行政处罚。对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责令停业整顿;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坚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文化局实行“网吧”的日常巡查制度,从原来每周巡查1次增加到2次,将“网吧”日常运营监控管理工作和日常巡查工作结合起来,对在线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实地核查处理。今年3月至5月,区文化局共查处了市桥天梯“网吧”等11家接纳未成年人“网吧”,查获进入“网吧”未成年人共28人,超时经营3家,罚款合共人民币12500元。通过加大稽查和处罚力度,我区合法(证照齐全)“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明显减少。在市“网吧”整治协调小组对我区经营的“网吧”进行明察暗访中,并未有发现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另外,在议案中提到,“有条件的学校开放能上网的电子阅览室提供健康有序的学习和娱乐内容”,以及“要建设一支为青少年服务高素质的义工队”,我分局也赞成上述观点。在《整治方案》中也提出,要由区教育部门牵头、团委配合,推荐我区现有网络教育设施比较完善的学校作为“绿色网络示范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文明上网的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远离“网吧”。因此,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和合作,加快创建“绿色网络示范学校”的进度,并且尽快组织发动中、小学校推荐老师、学生和家长报名应聘义务监督员,把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在下一阶段,工商部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联手重拳出击,加大查处“黑网吧”力度,建立和健全“网吧”长效监管机制,营造管理科学、规范健康、良好发展的互联网文化市场环境,实现将无证照“黑网吧”基本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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