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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制定外来工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解决外来工子女入学难问题
问题内容:理 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颁布实施,是广大农民,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福音。《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有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等要求和规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入学难问题也受到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纷纷提出议案和提案,要求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入学难问题。我区外来人员比较多,外来工子女的入学难问题也十分突出。据了解,目前,我区大部分外来工子女都在农村中小学入学,村委会对这些学生收取每学期几百元的建校费或所谓“赞助费”,另根据原省物价部门的批准,对借读生还需收取一定的借读费,这些现象都是与中央新的精神相违背的。如果取消这些收费,势必造成外地生的大量涌入,使我区本已十分紧张的学位更加紧张,最终造成外来工子女更严重的入学难问题。因此区政府要及早制定有关规定,应对新的形势,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办 法:1、教育部门联合公安、劳动、外来人口管理中心等部门,对我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的入学情况作全面的摸底调查。2、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和我区目前中小学的学位情况,制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建设规划,把这些学校的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提供足够的学位。3、放宽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办学校的准入条件,在办学规模、办学场所、设备等方面的要求适当放宽。鼓励民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民办学校财政给予支持,按接收数量的多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问题答复:王淑芬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外来工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解决外来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每学年,我区教育部门对全区中小学校的学生构成都有一个详细的调查。据2003年9月初报表上的统计,我区共招收非本地户籍小学生24910人(其中省外户籍11897人)、中学生3283人(其中省外户籍1263人)入学。二、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解决外来工子女入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我区对专门招收外来人子女入学的民办学校的申办,将继续执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我区教育布局调整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审批开办。(一)入读公立学校。去年,全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18580人,其中非番禺籍的学生3469人,占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数的18.7%。2003学年,我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在校生24910人,其中入读公办学校19384人。流动人口子子女初中在校生3283人,其中入读公办学校1979人。(二)政府创办专门的外来工子女学校。如大岗镇金雁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其招生对象是外来工子弟。(三)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举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目前,番禺区内已批准招生的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有金华学校、新英才学校、金星学校和大石镇会江实验学校。另外,天星初级中学、大岗镇阳光学校、新英豪学校正在筹建当中。(四)尝试“国有民办”的办学模式。今年,我区在大石镇夏滘小学实行联合办学,除招收地段生外,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收外来工子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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