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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解决我区医疗单位医疗欠费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理 由:我区卫生医疗系统,直接承担着区内10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卫生教育等项任务,一直以来,因接收治疗社会上的一些急危重伤病员和在医院治疗期间中途逃离或长期住院无付费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被拖欠的医药费用所困扰。据了解,1994~2002年上半年,我区医疗欠费累计达1800万元,仅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就有859万元。毫无疑问,区属医疗单位员工怀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精神,采取先抢救治疗、后收费的方式收治上述病人,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长期积累的大量医疗欠费,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医院业务的发展,同时也打击了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作为党和各级政府领导,对此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办 法:建议从政府财政中拨出专项资金,解决历年医疗欠费问题。由卫生局综合统计医疗欠费的数据,提出解决方案,报政府领导审批。具体操作可否:1、区级医疗单位:由区财政和医疗单位各负担50%解决;2、镇级医疗单位:按照区、镇两级财政和镇级医院各负担3:3:4的比例解决;3、对边远、经济条件差的镇级医院,其负担的比例可适当调整,即由区、镇两级财政和镇医院各负担5:3:2的比例解决。
问题答复:李伟民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医疗单位医疗欠费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救治是我区各医院的办院宗旨。多年来,各医院积极救治各种急、危、重病人,挽救了一大批患者的性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了贡献。但是长期以来各医院被部分病人不支付医药费用造成的医疗欠费所困扰,自2000年至2003年9月止,群众所欠医疗费共约859万元(其中,岐山医院收治的精神病人的欠费为26596元),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根据区长常务会议精神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三种解决方法:1、区属医院的给付方式为区财政、医院各负担50%。2、困难医院鱼窝头、横沥、南沙、万顷沙医院(含新垦医院)的给付方式为区财政、镇财政各负担50%。3、其余医院的给付方式为区财政、镇财政、医院各负担三分一。以上三项群众医疗欠费共859.5万元。其中区财政负担361.6万元,镇财政负担167.9万元,医院负担330万元。区政府十分重视,已将区财政负担的3615675元列入2004年财政支出预算。感谢你对此问题的关注和所提出的意见,也感谢你对卫生事业的热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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