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理 由:我区卫生医疗系统,直接承担着区内10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卫生教育等项任务,一直以来,因接收治疗社会上的一些急危重伤病员和在医院治疗期间中途逃离或长期住院无付费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被拖欠的医药费用所困扰。据了解,1994~2002年上半年,我区医疗欠费累计达1800万元,仅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就有859万元。毫无疑问,区属医疗单位员工怀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精神,采取先抢救治疗、后收费的方式收治上述病人,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长期积累的大量医疗欠费,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医院业务的发展,同时也打击了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作为党和各级政府领导,对此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办 法:建议从政府财政中拨出专项资金,解决历年医疗欠费问题。由卫生局综合统计医疗欠费的数据,提出解决方案,报政府领导审批。具体操作可否:1、区级医疗单位:由区财政和医疗单位各负担50%解决;2、镇级医疗单位:按照区、镇两级财政和镇级医院各负担3:3:4的比例解决;3、对边远、经济条件差的镇级医院,其负担的比例可适当调整,即由区、镇两级财政和镇医院各负担5:3:2的比例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