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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尽快完善大石镇农贸综合楼市场的议案
问题内容:议案内容:大石农贸市场综合楼于1994年7月份开始拆建,工程项目占地7000平方米,原计划下五层为群楼,用作市场,上八层为塔楼作写字楼。该市场业主为区工商局,投资商为广东粤华房地产公司,因建设资金不到位,工程拖至1997年下半年仅初步完成首层和部分二层的框架建筑。到1998年首层作了部分的简单装修用作农贸市场,外墙未作任何装饰,大门口则用围墙封闭,市场外貌十分丑陋。时至现在;该市场依然如旧,且大门口杂草丛生,一、二层的水泥支柱锈迹斑斑,严重影响市容,这与大石镇推进城市化建设极不协调。该工程的主体是农贸市场,又位于大石镇商业中心区,不仅关系到全镇人民的生活和经济利益,还关系到镇的容貌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大石镇的主要领导曾千方百计出面与该市场的业主单位协调,要求尽快完善其建设,但终究效果不大。据我们了解,该市场产权已转为番禺区经贸局,请区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大石农贸综合楼市场的建设,或者以一个合理的价钱将该该农贸市场综合大楼的产权划归大石镇政府进行改造建设。
问题答复:牟晨等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 尽快完善大石镇农贸综合楼市场的议案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大石农贸市场综合楼的建设,由于各种的历史原因,多年来处于一个烂尾楼的状态。二○○一年末,我局按区政府的指示精神,接管了由区工商局移交的农贸市场(其中包括大石农贸市场综合楼)。接管后,我局一方面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向社会公开转让,另方面加强内部的管理,促进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改善。但是由于相当多的农贸市场确权办证的难度很大,以至于在转让了六个农贸市场后,其余市场的转让工作难以推进。在这种情况下,我局向区政府提出将农贸市场按属地交由当地政府接管,这一方案已得到区政府的同意。目前正在对如何交接的一些具体的问题提请区政府研究决定,届时,大石农贸市场综合楼将会交由大石镇政府进行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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