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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城镇各屋村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区政府要加强管理及制订收费标准的议案
问题内容:由于番禺的房地产业发展突飞猛进,所以现有过百个屋村及花园为此出现不少物业管理公司,由于政府没有明确制订各类或分级屋村物业收费标准,因而出现乱收费、随意涨价现象。如:东方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就出现涨价,使业主极为不满,民愤极大,最后业主齐心将物业公司赶走。重新再换一间物业公司。另外目前物业公司对新购房装修收订金2000元到3000元不等,但到业主装修入住后,物业公司验收时却借故指这不是、那不是来乱扣罚业主的订金,为此希望区政府对各城、镇、屋村、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统一制订分级收费标准,及对房屋装修罚款标准。
问题答复:高厚全等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城镇各屋村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区政府要加强管理及制订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以及省物价局、建设厅发文要求贯彻实施的通知精神,物业服务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与政府指导价两种形式,具体收费标准直接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政府部门只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等因素制定出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作为指导价,供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执行。随着我区主管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强,“乱收费”的情形已较少发生,“随意涨价现象”已基本杜绝。因为现阶段我区各屋村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的具体标准主要是根据各小区管理的合理成本及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发展商售楼时与业主签订的协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协议来确定。在物价部门的监督下,各小区从2002年开始实行物业管理收费和管理服务内容公示制,每年度要进行收费年审,并设立了投诉热线电话。以往业主投诉“乱收费”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个别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具体一是小区内的临时停车收费,在白天时段擅自收费或过夜临停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二是公共水电费的分摊不透明、不合理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而擅自分摊公共水电费。对于这方面的投诉,物价部门都会立即进行查处和纠正。至于制定物业管理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权限在市物价主管部门,我区参照执行。议案中关于装修收押金和违规装修的罚款标准问题,该标准制定权限不在我区。对于装修房屋的业主如无一定的承诺或约束,小区的管理更加混乱。对于业主违规装修行为,区政府正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管理,加大力度进行监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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