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传销活动的议案 |
问题内容: | 近年来,外地人进入我区利用出租屋作窝点进行非法传销的活动越来越猖獗。报道常有人被骗入非法传销陷阱,地点多指番禺市桥。前段时间,省工商局长亲自带队来我区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已说明其真实性和严重性。为了还我区人民群众一个安宁的生活、工作环境,稳定我区治安形势,请区公安机关从出租屋这个源头上堵死非法传销活动。现在,许多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居民楼,经常有一群不明来历的人上上落落楼梯里,对住户造成极大滋扰,不知何时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实上,出租屋业主和中介公司都知道租屋人的动机和租住目的,只不过是有利可图,就漠视应尽的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是,有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出租屋,也是非法传销人员和非法经商者的安全避风港。对出租屋的管理,应依法加大整治力度,运用社会治安和经济处罚的强硬手段,狠狠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出租屋业主、中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也不能免责,从源头上整治,使非法传销人员无落脚之所,知难而退。从而保障我区人民群众有安居乐业的好环境。 |
问题答复: | 李伟强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传销活动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非本市户籍人员、出租屋的不断增加,在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同时,给我区的治安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如:非本市户籍人员发案率高、出租屋消防隐患严重、出租屋内非法传销活动猖獗等等。为此,加强出租屋、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管理,特别是打击出租屋内非法传销活动是势在必行的。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我区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打传组织机构和制度。1、区成立了“番禺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明确打传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维稳及综治办、宣传部、民政局、检察院、法院、综合执法局、出租屋管理办、整顿办、交通局、国土房管局、地税局、国税局、供电分公司、移动分公司、邮政局、电信分局、自来水公司、中行番禺支行、工商行番禺支行、农行番民支行、农发行番禺支行、番禺农村信用合作社、招商行番禺支行、中信行番禺支行、深发行番禺支行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打传办)设在工商分局。2、组建“打传专业队”,负责打传的日常工作。由公安、工商、民政、出租屋管理办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打传联合专案组”,专门负责重要打传案件的定性、侦破、处理工作。3、建立打传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或不定期召开区打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阶段性打传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打传行动,解决在打传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区)的打传职责。根据省政府关于打传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有关部门协同抓,负相关责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区)的打传职责。三是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我区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地区的清查整治,对宾馆、写字楼、会议场所的检查,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对转型企业的监管。四是广泛开展打传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播放有关打传的公益广告和口号,根据阶段打传行动情况制作专题报道;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本质及危害后果,宣传有关的政策法规。通过在社区、街道、商场、公园等地张贴打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向住宅小区、出租屋派发宣传手册等宣传措施加大打传宣传的力度。五是设立打传奖惩制度。为检查监督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我区制定《番禺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考核方案》及其《评分细则》,对打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打传不力的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把“一票否决”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开展。我区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打传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严峻的形势而言,仅仅是起步,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当前,在打传工作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如由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使打击力度减弱;打传各职能部门的配合还不够紧密,影响了打传行动的效果;打传的发动面还不够广泛,群众性的打传局面还未形成;打传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操作性还待加强。针对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存在的问题,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特别是在出租屋内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一是根据《番禺区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若干措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打传职责,并且健全打传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打传工作的研究,及时解决打传工作的具体问题。二是根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参照其他地区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打传专业队伍建设,使打传工作更加扎实、更有成效。三是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责任列入《出租屋主综合责任书》,要求出租屋主与出租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出租房屋,明确出租屋主的责任,加强对出租屋主的管理。四是明确中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加强对中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发挥其在出租屋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五是加大打传宣传力度。继续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介宣传有关打传的政策法规;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向住宅小区、出租屋派发宣传手册等等。六是设立打传奖惩制度。进一步落实《番禺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考核方案》及其《评分细则》,对打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打传不力的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把“一票否决”真正落到实处。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