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理 由: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经济和社会有了快速的发展。全区人民基本实现了温饱,现在正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进。 但在这样一片大好的形势下,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尽管全区总体发展很快,但乡镇之间、地区之间仍然有快有慢,富裕程度依旧差距很大。我区在收入总体保持较快增长的情况下,由于这样那样的因素,仍有一些家庭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造成该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个人技能素质低以及文化层次低,在劳动力市场岗位竞争环境下被抛离行业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弱者;二是由于家庭成员残疾、长期疾病或年老体弱等不利身体因素导致生活难以为继;三是偶发性家庭意外风险等。此部分家庭还需要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帮扶他们,使他们健康生活或成长。一直以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服务社群的工作精神,为这部分困难家庭的生产生活想办法、找点子、寻出路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我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还很多,为这些贫困的家庭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是党和政府理所当然的责任。但是,光靠党和政府力量还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走社会救济社会化的路子。 本人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在此特向全社会发出呼吁: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动员全社会力量尽己所能、奉献一份爱心,贡献一份力量;参与到关爱贫困家庭的活动中来,让贫困家庭也能充分享受到社会不断进步的成果,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你的一份爱心,可能会改变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命运。若我们共同关爱贫困家庭,就一定能成就我们民族的未来。办 法: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落实相关帮扶措施。具体办法为: (一)进一步明确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和标准。对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应按相应标准予以救助。此对象的确定,需按公平、公正的程序操作,坚持公开透明、张榜公示。 (二)抓好有关帮困济贫补助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燃料)及收看有线电视、购买公交月票等,政府给予定额货币补助或优惠; (三)实施文化帮困措施。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给予免费订阅一些报纸报刊;免费办理区图书馆借书证;免费在区属文化旅游点参观等。 二、扶持帮困对象就业,鼓励劳动增收。 (一)对招用大龄失业职工和帮困对象的企业给予用工补助或在划拨政府资源上给予优惠。 (二)鼓励失业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失业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为失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供经费补助。 (四)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引导扶贫帮困对象转变就业观念,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鼓励他们自立自强,逐步改善生活状况。 三、健全帮困助医制度,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加大对“三无”(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人)城镇居民的帮困助医力度; 四、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五、加大帮困助学力度,帮助解决困难家庭子女求学难。 (一)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一些成绩优秀的学生继续支助,使其完成高中、大学的学业(本人去年参与区政协到万顷沙助学中遇到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学生一直以来家庭环境不好,家长节衣缩食供孩子从小学读至初中,而该学生也非常勤奋,在中考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仲元中学。由于其学费已由政府资助,家长只要交纳一些杂费即可入学,可就在开学的第三天,该学生突然弃学回家不再读下去。后来了解到其弃学的原因是无法筹齐每学期一千多元的学杂费……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据统计,仅万顷沙镇目前就有169名待救助的学生。) (二)减免低保和特困家庭子女的相关学杂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的子女在规定的中小学(含职高、普高)就读的,其学杂费、校服费、代管费予以全免,并优先推荐安排为慈善助学或结对助学对象。 (三)减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学杂费。各中小学校在学杂费中提取10%的资金,用作学生的奖励、助学及帮困减免等费用。对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中小学生,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酌情减免学杂费、代管费。 六、成立社会救助基金。 (一)资金来源:一是每年由政府财政以一定的比例支出一部分; 二是由政府牵头,动员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以单位、家庭或个人名义募捐。 (二)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专门委员会,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发放,财政部门开设“社会救助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社会救助基金的名义建立专门的捐赠信息网,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等传媒展开宣传,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进行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捐款捐物。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对当地贫困家庭或学生的资助,严禁移作他用。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每年需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一)建立区、镇、村或街道扶贫帮困领导、协调小组,负责本辖区扶贫帮困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扶贫帮困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收集待救助贫困家庭或学生的资料,建立贫困家庭或学生救助信息网,提供待救助贫困家庭或学生名单,供各单位组织或个人认捐。 (三)由政府牵头,举办多种方式的现场结对救助活动,为捐赠方提供更快捷的捐赠方式。 (四)广播、电视、报刊划出专门时段和版面播发活动公益广告;开通活动捐赠网站和热线电话;城区、各镇设置公益广告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捐助活动、信息等相关资讯和进展情况,深入报道特困家庭和社会各界关心资助贫困家庭或学生的感人事迹。 (五)通过多种渠道向上、向外争取对贫困家庭的帮助。每年由政府牵头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捐赠表彰会暨现场捐赠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并邀请一些有爱心的海外华侨参与到这些公益活动中来,以吸纳更多的海外热心人士的捐助。每年在政协、人大两会着重强调一下扶贫帮困这个关乎民生的问题,并通过政协、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