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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净化社会风气,整顿非法网吧刻不容缓
问题内容:理 由: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势头迅猛,可以说已渗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网络是体现时代的标志、了解时代的窗口、改造时代的工具,网络发展速度快,内容更新周期短,开放程度高,是现代科技的结晶,也是信息社会的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互联网使青少年与世界的联系变得十分便捷、迅速,这对青少年一代形成全球意识起着积极作用。现在的中小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普遍存在孤独感,网络世界展现给青少年一个全新的社会交往空间,并能借助网络释放自己的各种心理压力。他们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学习的需要交到自己想交的朋友。但是, 青少年上网行为主要是聊天和玩游戏,过度沉溺网络会荒废学业,对于缺乏家庭监管的中小学生,这种情况更为突出。据调查,大多数青少年在网上聊天时语言粗俗,谩骂、侮辱他人、登陆不健康网站、赌博等时有发生,再加上部分网吧空气污浊,严重影响着青少年身心健康,有的青少年学生因上网旷课甚至逃学,有的因外出上网几天彻夜不归,离家出走例子不乏其人,更有甚者,因无经济来源,而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面对发展迅速的互联网浪潮,我们既不能忽略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能谈虎色变。我们期待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对策,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健康和文化氛围。办 法:一、政府部门特别是文化、工商、电信、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各类“黑网吧”依法予以取缔,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重罚。 二、建立罚管并重,重奖举报人制度。建议组织社区有关力量随时暗访,对管理不严,违规允许青少年进入网吧的,坚决重罚经营者,重奖举报人,关闭网吧。 三、在合法网吧的经营场所门外钉挂警示标志,将网吧的名称、地点向社会,特别是学校、学生家长公布,让全社会共同监督网吧运营。
问题答复:孔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净化社会风气,整顿非法网吧刻不容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为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工作,区工商部门一方面严把注册登记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发“网吧”营业执照。另一方面把打击“黑网吧”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联合文化、公安等职能部门查处取缔区内的“黑网吧”,对文化部门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坚决办理注销登记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今年1至5月,已立案查处无证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案件31宗,查封违法经营场所19处,查扣没收电脑设备1265台。由于各级、各部门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通过专项整治,我区无证照“黑网吧”已基本清除干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问题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控制,全区“网吧”状况有了根本性好转,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经营活动比较规范。 议案中提及了一些办法,如“重奖举报人制度”、“在合法‘网吧’的经营场所门外钉挂警示标志”等。这些办法、措施其实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中已经被采用了,并且得到有效的落实。具体表现为:一、大力打击“黑网吧”。一方面各镇(街)、各部门按要求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取缔力度。另一方面区“网吧”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成立了三个“网吧”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小组,对各镇(街)“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一些“钉子户”进行有力的打击和取缔。工商部门以及各镇(街),采取各种各样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对“黑网吧”进行打击清理。工商部门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加快了对“黑网吧”的立案处理速度。电信部门及时地对“黑网吧”进行切断互联网接入工作。区“黑网吧”专项整治考核验收小组对各镇(街)进行检查验收,据验收结果显示,我区在名单上的“黑网吧”和后来新增的“黑网吧”已基本清理干净,整治工作收到明显成效。二、规范“网吧”经营秩序。至2004年3月31日止,经区文化局审批并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50家(其中1家为市连锁“网吧”)。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向经营者派发由广州市制定的未成年人禁入标示牌,并要求其必须悬挂在营业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目前,悬挂未成年人进入标志这项措施在我区“网吧”经营场所已经得到了落实。由于区有关部门对“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到“网吧”整治工作的中后期,“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明显减少。市“网吧”整治协调小组于2004年6月中旬派出稽查人员对我区证照齐全的“网吧”进行明察暗访,并未发现有“网吧”违法接纳未年成人现象,整治效果相当明显。同时,还针对“网吧”超时经营和擅自停止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现象普遍的情况,文化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共查处“网吧”超时经营案件13宗,发出警告通知书48份,并对1家通宵经营、擅自停止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擅自增加计算机数量的“网吧”责令其停业整顿。目前,我区“网吧”经营场所全部已安装了运营监控管理系统,区文化局安排专人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上网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打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大力打击“黑网吧”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宣传舆论和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举报“黑网吧”工作,并充分发挥番禺日报、番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对“网吧”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并有针对性地对“黑网吧”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黑网吧”经营者起到震慑作用。市桥街整治办印制了宣传单张贴在街内所有证照齐全的“网吧”和居委、村委会张贴,内容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节选)、《市桥街群众举报“黑网吧”奖励办法》;同时,制作“网吧”专项整治VCD宣传短片,结合本地区实际,利用电影队到社区、村放映电影前进行放映,向广大群众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举报“黑网吧”奖励办法;另外,利用街道治安协管员在执行日常治安协管任务的同时,对辖区内“黑网吧”进行摸查和举报。鱼窝头、黄阁、东涌、榄核等镇充分发挥自我优势,在电视新闻中,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和跟踪报道。沙头、钟村、大岗等镇街相继制订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黑网吧”和“网吧”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四、加强对青少年宣传教育。我区在“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在大力打击“黑网吧”和规范“网吧”经营秩序的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一是在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区各中、小学校设立举报信箱并公布举报电话;二是在我区“绿色网络示范学校”番禺中学组织学生参与文明上网活动,举办网络知识讲座,并增设“网吧”管理法规课程,该校网络设备先进,并有自己的校园网站;三是文化、公安部门与中、小学校建立了共建关系,经常就“网吧”管理问题和青少年教育问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组织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如市桥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派出所分别与市桥中学、南阳里小学和星海中学、富都小学建立了共建关系;四是利用报纸媒体剖析青少年喜欢上网的原因,正确引导青少年远离“网吧”,在学校、家庭文明上网;五是向全区中、小学生家长发出《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向学生家长宣传“网吧”对中、小学生的负面影响,要求家长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教育子女树立网络完全意识,正确引导孩子远离“网吧”,规范子女的上网行为。尽管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议案中提到,“黑网吧”有死灰复燃之势,表现为:一是转移到居民住宅楼暗中经营;二是外面挂着正当商铺的牌子,暗地里经营网吧;三是外面大门紧锁,内面经营网吧。确实,在专项整治后,也有群众举报不少“黑网吧”经营者由原来的明来的,转到“地下”经营,经营手法更隐蔽。可见,这些问题必须得到正视。正如议案中提到的“要阶段性的整治与经常性的整治相结合”,因此,我分局认为应把取缔“黑网吧”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针对当前我区“黑网吧”的形势、以及“黑网吧”的经营手法、特点,我分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坚决不留死角。要严防“黑网吧”向农村转移蔓延。对前一阶段已取缔的“黑网吧”,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跟踪检查,防止死灰复燃。有针对性地打击隐蔽经营,如外面挂着正当商铺的牌子,暗地里经营网吧;外面大门紧锁,内面经营网吧等经营手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利用电脑培训班、学习网络教室、计算机房等场所变相经营“网吧”的,要坚决查处取缔。2、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宣传力度,以及通过教育、广电等部门扩大宣传范围,使学生和家长了解“网吧”及其管理法规,把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行动机制,实施信息互通,对“网吧”场所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对“黑网吧”及“网吧”违法经营行为适时组织联合统一行动进行打击。为早日把“黑网吧”清除干净,净化我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环境,我局将继续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主要措施如下:1、突出重点,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和处罚力度,积极联合文化、公安等部门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照和超范围经营的非法网吧,建立和完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市网络环境和社会风气。2、支持、推广连锁“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网吧”向规范化、集约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对一些没有违规记录的合法“网吧”名单向消费群众公开,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上网,从而使“黑网吧”失去市场。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整治“黑网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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