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05年 > 2005年提案

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促进我区社会稳定繁荣
问题内容:理 由: 随着番禺经济发展,番禺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比例基本持平;本地人口与外来工在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我区登记在册的外来务工人员有60多万,他们对番禺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去年,全国总工会在广东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对广东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达25%。然而,广东省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包括番禺在内,外来工收入低下,无业流民众多,大部分外来工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网中,对无业流民也缺乏有效的引导监控。外来工不能像本地居民一样享受最低的生活保障,能够参加养老保险的也是少数,参加工伤、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就更少。更为恶劣的是,一些企业主经常拖欠或刻扣工人工资,甚至欠薪逃跑。由于外来务工群体享受不到社会进步的成果,融不入正常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加之他们本身文化素质的差距及离乡背井造成的心理落差,他们的不满情绪不断积累,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1998??2003年,我区共批捕有犯罪嫌疑的外来流动人员6848人,占总批捕人数的68.5%。外来流动人员成为我区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发群体,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老大难”问题。外围六合彩赌博,非法传销和双抢行为也与外来人员密切相关,他们往往从一种形式的犯罪转移到另一种形式的犯罪,从显露犯罪转变为更隐蔽的犯罪,从自发的犯罪转变为有组织的犯罪。从最近许多案件的迹象看来,许多犯罪已变得更加疯狂,已演变成黑社会势力。对外来工和外来流动人口问题作深入系统研究,进行综合治理已刻不容缓。办 法:一、加强外来工和外来流动人口问题的调查,随时掌握该问题的全面真实的信息,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外来人口的就业指导、生活服务、疾病监控、住宿管理、子女教育、思想文化教育、心理辅导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并健全外来工社会综合管理的联动协作机制。三、公安机关加强对无业流民的组织、疏导、监控。四、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建立街道派出所与居委会的治安联防体系。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同人大、政协一起,建立对区内企业、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有计划的调研机制,及时了解职工的心理反映、经济生活意见,诊断企业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在劳资双方之间建立起沟通协调机制,化解企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主动为劳资双方排忧解难。六、进一步完善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社会救助措施。七、分区域、分单位建立外来人口管理责任制,对侵犯外来工权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问题答复:黄鉴浩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促进我区社会稳定繁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健全队伍建设、深化出租屋整治、建设信息系统及加大宣传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工作模式。目前,全区共有流动人员815587人,出租房屋61796栋、110998套,其中符合出租条件的67341套,符合出租条件率为60.7%。今年上半年,全区没有在出租屋内发生消防和结构安全事故,发生在出租屋内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1%。虽然我区在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当前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仍然是社会治安管理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下阶段,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一、进一步加强对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机构建设。我区实行出租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决定涉及出租屋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互通情况,研究和制定工作措施,总结经验。另外,还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和探讨解决措施,不断推进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下阶段,要进一步健全区、镇(街)和社区(村)三级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业务功能架构设置,加强内部管理和增强指导、协调能力。健全工作职责和考评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强化管理队伍效能。目前,我区组建了一支由823人组成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下阶段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出租屋管理员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细化出租屋管理员的职责及相应的奖惩制度,切实强化队伍的日常管理效能;将村(居)委、厂企的协管员纳入管理,实现“三级管理、四方并举”网络,并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强出租屋管理员队伍业务技能、思想道德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管理水平和队伍形象;在各镇(街、区)管理队伍中设立信息员、统计员、档案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等专职管理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便于专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督促各镇(街、区)在30人以上的厂企用工单位组建3至5人的用工单位流动人员管理小组,进一步补充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队伍的力量。二、进一步落实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一是落实区、镇、村三级管理机构的责任。区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各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要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对出租屋主、流动人员及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履行政府各职能部门委托的职责,采集信息,协调管理,综合服务;村(居)委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小组要在管理服务中心的具体指导下,依法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二是落实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要严格落实好公安、消防、房管、劳动、计生、工商、财税等职能部门在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对出租屋流动人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出租屋屋主和用工单位履行治安责任进行督促检查,对不如实申报员工数量的雇主和由于出租屋主不履行治安义务而导致案件发生或其他治安问题的,要严格依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深化社区警务制度,按照“一区(社区)一警”模式建立民警责任区,社区民警要密切掌握社区流动人员情况,广泛搜集社区治安信息;要建立治安联防体系,加强社区巡逻,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掌握流动人员的流向特点,加强管理和疏导,避免大量“盲流”存在,逐步消除这一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房管部门在委托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出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后,要加强对其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外来人员的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因自身无力解决住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施救助。据统计,从2003年8月1日区救助站成立至今,共向2816名求助人员提供了解决食宿、资助返乡、联系亲友等救助。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多渠道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员工和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政策法规认识水平,并进一步健全区、镇(街)和村(社区)三级劳动管理网络,使劳动管理向街道、居委、各类用人单位延伸,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另外,要加大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力度,对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要进行登记和跟踪监督,有效减少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及时保护流动人员务工者的合法权益。三、不断深化出租屋整治工作要根据区政府《2005年度番禺区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全区督导机制,监督、指导出租屋整治工作开展;镇(街、区)坚持联合整治机制,发挥联合整治行动组的工作优势,抓好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出租屋内的结构、消防、治安和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全面做好出租屋的综合管理工作。9月份,各镇(街、区)要实现80%的出租屋符合出租条件的工作任务。10月份将实行镇(街、区)交叉检查,全面推进整治工作,11月份全区将进行检查验收。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广州市的要求,我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必须在9月份完成,10月份全区铺开。当前,要全面加大大岗镇、榄核镇、石楼镇、大石镇和市桥街5个试点街、镇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力度,同时,认真做好未开展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便信息系统能如期完成组建任务。五、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今年,我区登记备案重点是非住宅出租屋部分,要督促各镇(街、区)在近期对辖内的非住宅出租屋进行全面登记,为下阶段的登记备案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完善出租屋档案的管理。我区将制定统一的出租屋档案格式,并组织培训学习,及时指导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出租屋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一屋一档“三一致”(纸质档、系统档和实地档三一致)。三是加强数据信息的统计、报送及分析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报送有关统计信息、数据,及时进行数据分析,从而更有效地开展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四是健全达标管理考核评比制度。我区将制定达标管理专项考核评比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制度落实、硬件建设、证件办理、治安管理等。每年对先进职能部门、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小组、用工单位、出租屋主、承租人进行表彰。还将通过建立出租屋管理通报、倒查制度,调动各单位参与出租屋管理的积极性,建立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大收费力度,确保经费到位。要加大“两费一税”的征收力度,特别是非住宅部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的征收工作。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坚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票据管理,严禁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的行为。要督促加快“两费一税”的返还工作,特别是出租屋综合地方税的返还工作,确保管理经费到位,实行专款专用。六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出租屋流动人员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强今年5月1日出台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切实有效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宣传工作覆盖面。要坚持积极、正面的宣传方针,及时总结、宣扬和推广工作中的良好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社会氛围。同时,要大力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加强上门办证、收费等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在2006年元旦前后举办一次对支持我区地方建设的外来工表彰大会,提高全民参与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的意识。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