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医疗共济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对于进一步提高农民保障水平,缓解农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有重大意义。区委、区政府在2005年制定了我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采取成人每年缴100元,未成年人缴90元,其中区、镇各补助20元的标准全区统筹合作医疗,重点解决农民看病问题,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目前,我镇已超过80%的农民参加了这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仅保障农村人口,而城镇职工享受医保制度。但目前我镇(其它兄弟镇也存在)大约有1000多名城镇居民由于无职业、无单位挂靠未能办理社保和医保手续,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制度,使一部分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且这部分人大多数经济收入低下,生活困难。因此,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他们强烈要求在不能办理医保的前提下,让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他们也感受政府的温暖。为此,区委、区政府应从以人为本的高度,以“三个代表”为出发点,将这部分无法办理医保手续的城镇居民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办 法:一、把未享受医保的城镇居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按照农村人口补助标准参加,即成人每人每年缴交6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交50元,区、镇各补助20元的办法解决。二、按照成人每年每人缴交60元,未成年人每年每人缴交90元的办法,解决未享受医保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