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平战结合规划建设人民防空指挥所和区行政办公中心大型地下停车场 |
问题内容: | 理 由: 1、建设人民防空指挥所(简称人防指挥所),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简称《人民防空法》),始1997年1月1日施行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对巩固国防,节省土地资源、保持生态平衡、促进城市现代化和建设稳定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番禺2000年撤市设区,我区的城市人民防空工作也相应跨入广州城市人民防空行列,按照城市人民防空的要求迈开了大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也因为设区的时间较短以及“先天”不足等原故,有些人民防空工作尤其是一些硬件工程有待于尽快规划和建设,我们认为,规划建设番禺区人防指挥所势在必行。根据广州城市人民防空规划的有关精神和随着广州南拓战略实施及我区城市扩(增)容长远目标等情况,建设我区人民防空指挥所或指挥中心,符合《人民防空法》的精神,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警备区《关于我市贯彻〈人民防空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符合广州城市人民防空的总体规划,符合番禺人民防空的实际。2、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番禺区人防指挥所作为区行政办公中心大型地下停车场合法、合理、合用。《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十条规定:“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由此可见,充分利用人防指挥所作为区行政办公中心大型地下停车场是可行的。其次,我们认为,番禺区人防指挥所的设置和布局、选址在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及其西南面至番禺广场之间比较理想,既考虑到战时便于人员紧急集结和疏散,便于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便于集结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又能够平战结合,充分利用人防工程作为机关大院的停车场,科学地解决机关大院停车难的问题,两全其美。3、规划建设番禺区人防指挥所的经费、技术力量一应俱全。根据《人民防空法》第四条“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的有关规定,建设经费可由区负担一点,主要经费来源应在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中考虑。一是区的地方财政每年收入有近30亿,支付部分经费作为停车场设施购置和装饰等费用。二是根据《人民防空法》第四条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凡是不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不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民用建筑项目,不列入建设计划,不立项、不设计、不受理报建、不发施工许可证;易地建设费是人防建设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专款专用,用于修建人防工程”等有关精神,由此可以算出,我区每年民用建筑缴交的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应有2500多万元左右,依此推算,以易地建设费为主要来源的番禺区人防建设基金用于建设区人防指挥所,应完全具备经费保障。办 法:一、按照《人民防空法》关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拟制番禺区人防指挥所建设规划。一是要尽快制定建设番禺人防指挥所的方案。二是要做好方案规划的调查论证工作,尤其是把建设的主要理由、布局、选址及可行性分析等加以综合整理,去粗取精,反复筛选,慎重决策。三是做好上报申请立项以及多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力争我区人防指挥所规划早日浮出水面。二、平战结合,科学规划区行政办公中心停车场,彻底解决停车难。区行政办公中心有50多个单位400多人在机关工作,拥有公务车辆270多台,非公务车辆400多台。随着“有车一族”不断增加,区政府已先后增设了三个露天停车场和加建了一层室内停车场,车位增至573个,并对原有车场进行了合理改造,应该讲,已很大程度地改善了机关停车的环境,但我们也看到,机关组织召开全区性的会议或组织大型活动时,车多位少造成停车难的问题凸现。我们还应该看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消费能力的增强,在3~5年内,机关工作人员购车将又是一个高潮。如此下去,机关停车难问题解决不好,将影响机关的运作和波及正常的工作秩序,因此,我们要及早计划,并与人民防空部门多沟通,把停车难问题与规划建设人防指挥所结合起来一并考虑,一并规划,同步实施,必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期盼,番禺有一个一流的人民防空指挥所,同时,也有一个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雅、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容量特大的现代化大型地下停车场。□ |
问题答复: | 莫浩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平战结合规划建设人民防空指挥所和区行政办公中心大型地下停车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番禺区人防指挥所的选址建设情况为适应当前形势和未来防空袭斗争的需要,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警备区《关于加强各级人防指挥所建设的通知》(穗府函[2001]98号)和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落实人防指挥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防办[2001]154号)文的要求,“我市各区、县级市在2005年前,必须建有一个符合防护标准、设施配套完善的人防指挥所”。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办加紧了区人防指挥所的选址工作。区人防指挥所的选址曾有区三防指挥中心新址北侧和迎宾大道汉溪大道人行隧道旁地块两个方案。因区三防指挥中心新址北侧地块需建区公、检、法大楼,迎宾大道汉溪大道人行隧道旁地块于交通主干道旁不利于隐蔽的原因而未落实。2005年7月7日,我办邀请广东省人防建筑研究设计院和广州市人防办有关专家、领导,并会同区规划分局有关人员到区人防指挥所拟选址桥南街的地块再次进行现场勘察、论证。就目前来看,该选址比较适合建设区人防指挥所。我办拟将区人防指挥所新的选址方案呈报区政府审批。二、我办对平战结合,平时利用区人防指挥所作为区行政办公中心地下停车场的意见我办对平时利用区人防指挥所作为区行政办公中心地下停车场,平战结合的提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有以下三点意见:(一)区人防指挥所是战时防空袭指挥中心和通信枢纽,在空袭发生时供区首长隐蔽指挥防空袭斗争使用,属于保密工程,平时不能使用。(二)区人防指挥所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包括指挥区、通信区、工勤保障区、辅助设施、附属指挥车库等部分。区人防指挥所在建设时已间隔成各种功能用房,分隔成独立的防护单元,并不是大开间布局,不能作为停车场使用。(三)区人防指挥所为避免容易受到战时的军事打击,选址要远离重要的政治目标、军事目标和经济目标,不适宜在区行政办公中心附近选址建设。因此,区人防指挥所并不适宜平战结合作为区行政办公中心的地下停车场使用。 三、在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附近规划建设公共人防地下室在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附近还没有公共人防地下室,该地段可规划建设公共人防地下室工程,平战结合使用,战时用作平民的隐蔽场所,平时可以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这样既可以解决该地段没有公共人防工程的问题,也可以解决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办事人员停车难的矛盾。具体选址可在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南面至番禺广场之间的绿地,或者在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北面的绿地。以上地段很适宜掘开式建设防护等级5级,供二等人员隐蔽的公共人防地下室工程。若区政府批准在以上地段建设公共人防地下室,可由区人防办组织实施建设。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人防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