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05年 > 2005年提案

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增加、改良市桥城区公厕,解决群众“方便”之急
问题内容:理 由: 公厕的数量和配套设施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标准,公厕建设应按城镇道路人口流量确定和设置间距,即在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公厕间距为300至5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按地区面积计算,旧城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按人口计算,一般常住2500至3000人设置1座公厕。 据调查,我区的公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现有公厕的数量明显不足。按市桥常住人口13万计算,至少需要40座公厕;按市桥建成区28平方公里计算,至少需要公厕84座。但市桥城区现仅有27座公厕。而且,随着我区交通设施的改善和城市化的推进,市桥不仅是我区商贸集聚地,还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前来旅游、休闲、购物,因此,市桥城区繁华街道和人口密集的街区现设公厕的间距就越发显得稀缺。比如,工业路走到大北路,竟找不到一处公厕,不少人在大北路逛街遇到“三急”,只能到麦当劳、肯德基内设的卫生间去解决,遇到用餐高峰期,还必须耐心排队。从光明南路到光明北路,一路上公厕也仅2座。 二、现有公厕普遍比较隐蔽,甚至连本地居民都觉得很不“方便”。如海傍路后街上有2座公厕,除了经常在附近散步的退休老人外,大多数人不知附近有公厕。 三、现有公厕大多破旧、设施落后。现有公厕共27座,其中近一半建于20世纪80年代。办 法:一、规划、市政等相关部门应注意将公厕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重视对公厕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在城区绿化带,可以建设流动公厕,造价不高,又灵活机动,还可以将流动公厕的外墙设计为公益广告牌,既美化环境,又具有社会效益。 三、公厕应尽量按方便行人的原则临街(道)而建,一般建在街道向里20米左右,在街道要设明确标示牌;对于位于深巷里的隐蔽性公厕,应设计醒目美观的标示,提高利用率。 四、在我区城区地图上标明公厕位置,为市民特别是外来游客提供方便。□
问题答复:张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改良市桥城区公厕,解决群众‘方便’之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区市政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缺乏宏观上的约束与指导,导致市政设施配套不到位,公厕数量不够,分布不合理,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有编制规划的旧城区内,其中位于城区内道路,两侧的商业街内的公厕配套不足的问题更显突出。由于上述地区的用地条件非常紧张,增加公厕用地涉及到大量的征拆工作和群众接受程度等问题,工作难度较大,解决时间较长。区市政局对原有旧的公厕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把三类公厕以下的按标准改造为一、二类公厕,对公厕实行无收费、专人负责、注意卫生保洁、加强规范管理。 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近年,区规划局、区市政局在新规划建设的广场、公园、市政、大型商场、体育场等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以及新建住宅区时都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的各项规定配套了公共厕所,如番禺广场、石桥公园、兴发绿地、城北公园等配套的公共厕所设计合理,设施齐全,有效地满足市民使用要求。 区市政局将增设公厕指示和标示牌,提高公厕利用效率。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