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理 由: 沙湾水道是我区经由立法保护的唯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从九如围头至大刀沙围头下游1公里,全长19.7公里。其中区自来水公司的沙湾水厂和东涌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1000米,总共4000米的水域和纵深200米的陆域(东涌水厂为100米陆域)为一级水源保护区,其余15.7公里水域为二级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要求非常严格,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水标准,二级保护区也有许多限制,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水标准。概括地说,为尽可能满足既定的水质目标,一级保护区禁排一切水污染物,二级保护区要求减排水污染物。但是现实情况是,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物减排不了,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染物禁而不绝。根本原因是沿岸排污系统的建设和污水净化设施滞后。而水源水质的情况则是,二级保护区内满足不了Ⅲ类水标准要求,一级保护区内更达不到Ⅱ类水标准要求。并且从逐年变化情况看,尽管环保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沙湾水道仍未能完全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在水质指标考核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就破坏了该类水体水质的使用功能。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的范围和污染防治管理的规定,保护区内,要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禁止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及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一切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各种污水,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二级保护区内也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符合规定的标准。这样一来,沙湾镇有40%以上的土地,其利用方式受到严格的限制,明显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沙湾镇人民为保护我区人民的饮用水水源质量,默默地做出了较大的牺牲。但如果保护区内的排水系统和污水净化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沙湾使用方式受限制的土地面积将大大减少,可以创造快速发展的良机。我区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保护沙湾水道饮用水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上届政府于2001年作出决定,把排入沙湾水道的大巷涌、涌口涌等11条排水河涌的水流方向改为定向排入市桥水道,进而纳入前锋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并已建成了一条沿大巷涌北侧的市良路至德兴南路和穿越市桥河底与长堤截污管衔接的污水主干管,称大巷涌截污工程,耗资约6000万元。上届政协也于2002年组织过一次针对该项工程的委员视察活动,并整理了视察综合意见反映给政府和有关部门。其中有一点建议就是:把集污管网延伸至紫坭、古坝一带,以彻底杜绝紫坭等6条村的污废水排入沙湾水道。2003年在区政府的支持下,沙湾镇委托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全镇范围的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并经过了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该专项规划把整个沙湾镇和市桥南区的污水全部收集到前锋净水厂处理,近期(2010年)为11万吨/日,远期为(2020年)13.8万吨/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污废水排入河涌进而流入沙湾水道,规划是科学合理的。可惜,在工程实施的分期安排上,把紫坭片区等的污水收集规划放到远期去实施,未能优先考虑尽快把影响水源保护区的污水收集起来加以净化,这就等于优先考虑了工程实施的方便性,把保护全区80%的供水安全这一最为紧迫的问题摆在了次要的位置。我区前锋净水厂是中心城区的一项重大市政环境工程,用于集中处理市桥、沙湾、石基、石楼的污水,远期处理能力为40万吨/日,包括集污管网在内的总投资约需10亿元,首期工程已投入试运行。大巷涌污水主干管也已经建成可以使用。此时,就应该把解决饮用水源的保护问题优先放在突出的位置,尽量加快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保护区集污管网的建设。办 法:一、在沙湾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实施时间的安排,把直接与保护水源相关的部分放在优先实施的位置,并尽快完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集污管网的详细规划,同时考虑与其它管网或干管、主干管的衔接输送问题。二、至于资金安排,建议区政府从公平角度出发,权衡轻重缓急,把补助各镇自建污水处理厂的每吨负荷400元的资金统筹使用或部分统筹使用,优先建设水源保护区的集污管网,并输送到前锋净水厂处理,以确保我区人民饮水的安全。三、放弃把石楼、莲花山一带污水也收集到前锋净水厂处理的计划,改为就地建设就近排放到河口地区的做法,以腾出前锋净水厂的处理能力,为集中解决市桥、沙湾、石基的污水净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