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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建议政府出台制订对医疗机构加强监督,对患病的诊断和收费问题的条例
问题内容:我在近段时间里,走访我片的村民,就听到多起病人对就医的不满意见:例一、诊断问题,有一病人,感冒多天未见康复,在医院医生的建议下,对肺部进行拍照检查,发现肺部有阴影,建议再进一步检查,经查还是不能诊断是什么问题,再建议介绍到广州某医院进行专科的穿刺切片检查,结果,在病人支付所有检查费用的同时,原来是普通的感冒,诊断有误,给病人和家属在身体及精神上备受折磨和伤害。例二、收费问题,在钟村某医疗机构,有一病人的眼睛有问题,视力不清,就医时,医生对她(外来老年妇女)打点滴开药治疗,收了二百多元,吃了几天未有好转,到别处医治,才发现给的药物才十来块钱的治疗药物,结果延误病人就医。例三、医院会对医保人员和非医保人员的收费差距很大,在医院里,医生就诊,开药并不是针对病理的需要,而是对不同层次的病人在收费上有所不同,对有医保和生活稍富裕的病人和低收入的病人在同一种病的情况下,开的药和收费绝不相同,差距很大。还有很多对就医遇到的问题,就不能一一列举,作为医疗机构,担负着对本地区居住的所有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不能以金钱放在首位,有损医疗机构和政府的形象和信誉。所以,在此我建议政府制订有关条例,加强管理和监督医疗机构在对病人的诊断和收费,以减少病人和家属在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以确保一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问题答复:黄伟新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出台制订对医疗机构加强监管,对患病的诊断和收费问题的条例》(第41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番禺区现有医疗机构562间,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政府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级卫生站、厂企卫生所)514间,营利性医疗机构48间。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保障医疗服务供给,实行有效监管、维护群众权益是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1、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信息发布等手段,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的监管;2、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的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和考核,加强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对三次门诊不能确诊的病人应进行会诊或请上级医生诊治,以提高医疗质量;3、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的活动和行业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杜绝大处方、滥检查,切实减轻病人的负担;4、医院的收费问题,物价部门已有一套完整的监管、审批体系,并按规定公示;5、医疗改革不能走向市场化,要以政府医院为主导,加大对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最终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1、严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进行行政许可,把好社会医疗机构准入关;2、加大对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加强对社会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社会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3、加强对医疗广告发布的管理,严把医疗广告初审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发布广告的媒体进行监督管理。非常感谢你对我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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