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落实处理市政建设占用南郊村预留发展用地补偿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随着番禺中心城区南区开拓战略的实施推进,道路、公园、医院、学校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已全面铺开,南郊村从配合和支持的立场出发,在建路占地、土地受控规等方面已向村民做了大量的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多次制止了矛盾的激化,确实做到了顾全大局。但由于占地补偿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使南区路网建设占用南郊村预留发展用地成为当前村民最切身、最关心、意见最大、议论最多的焦点问题,矛盾一触即发,是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颗定时炸弹。据了解,目前南郊村预留发展用地受道路建设和规划控制影响的主要情况是:一、桥南路扩建占用6亩,南华路西段占用20亩,光明南路占用24亩;二、南华路南侧受科教用地控规32亩。建议:一、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区规划、国土、建设、农业等部门以及桥南街、南郊村,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方案;二、按就近、同性质的原则实行土地置换;三、如果实行货币补偿,希望能按“区、劳动部门、村、农民各出一点”的办法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 |
问题答复: | 梁剑铭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落实处理市政建设占用南郊村预留发展用地补偿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番府[2001]89号)和区国土房管局《关于对<广州市番禺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计算暂行办法>中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通知》(番国房字[2003]452号)的有关规定,我区在实施征地补偿的过程中是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二、南郊村预留发展经济用地受道路建设和规划控制问题。南郊村位于南区规划控制范围,南郊是我区发展新中心城区,该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经由众多规划专家历时多年精心编制、科学论证的规划成果,对南区今后的建设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严格按照南区控规要求落实各项公共配套设施,是提高该区域经济优势、建造优美和谐社会环境的前提。由于实施规划导致南郊村的经济发展用地问题,赞成议案中由区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研究,并按就近、同性质的原则实行土地调换的建议,并将给予积极协助和办理。三、关于市政建设占用南郊村预留发展建设用地问题,区国土房管部门意见可以按以下办法解决:1、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在市桥南区范围内,以已办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按就近、等面积原则实行调换土地。2、以市场评估土地价格的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四、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问题。我区自2000年社会保险扩面以来,已将各镇经济发展公司及各类型企业的农民工纳入我区参加社会保险范畴,而农业户口的灵活就业社会人员亦可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我区的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足条件,农民工也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我区即将开展农村农民社会保险。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开展农村农民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保证农民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了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亦成立了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小组。目前工作小组已完成有关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调研工作,并对取得的资料数据进行了测算,同时制定了《番禺区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初稿,待《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后,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后施行。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国土、规划和社保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