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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作的监管,加快治污进程的建议
问题内容:建议内容:市桥等地的截污工程已基本完成,污水处理2004年也已进行了试产,据了解,前锋净水厂也已由深圳一家专业公司承包经营,污水处理费也从2004年开始征收。但据市民反映,污水仍在排入河网中,河涌还是象以前一样恶臭,市民担心承包者是否依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运行,有无借故偷停,减压抽水等手段谋取节约利润。为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监管,设立自动数据录入系统,确保日处理量达到原设计要求,使污水真正得到有效处理。市民交了污水处理费,自然希望环境治理早日得以回报。由于现在是承包经营,按原设计处理能力,每吨的成本也就基本固定。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征收与实际处理成本对比盈亏状况,亏了是否会加征,还是减量处理,也是市民关心的问题。第二是截污后,污水排放从原来看得见转入地下看不见暗排,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打击偷排行为。并查处偷取地下水资源逃避征收排污费的部门。第三,全面复查河涌两旁确已截污后(据反映现仍有不少是利用雨水管排放污水的),才按计划清理河涌污泥。避免清完又污,重复清理。
问题答复:张拱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厂运作的监管,加快治污进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我区旧城区的排水系统非常杂乱,截污难度很大,加之城区截污工程因征地拆迁等原因,部分管道未能建成,造成一些污水仍排入河网。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完善旧城区截污管网的建设,结合市桥河水系整治,逐步实现河涌清净。 二、我区前锋净水厂的营运管理,已经过公开招标,委托深圳市水务集团公司对污水厂的日常运行进行管理,并委托了专门公司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统一纳入环保部门的污染源监测系统管理,其出水水质直接由环保部门进行实时监督。 三、营运公司处理污水量直接与其所得的运营挂钩,故此,运营公司不可能也不愿意减少污水处理量。 四、关于污水偷排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也非常关注,近期来,发现进厂污水含有部分工业污水特征,环保部门将加大沿途污染源的监控力度,杜绝各种偷排暗排现象。 五、关于城区河涌清疏问题,水利部门已按计划,分期分段对河涌进行清疏。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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