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 陈三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合理调整新型农村医保理赔率低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区全面实施,经过上半年的正式运行,基本体现了根据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的保障水平的合理性,实现了预期的以保大病为主的工作目标。据统计,2005年1~6月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报销比例为28.6%,除自费部分后为37.6%,住院费用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除自费部分后人均报销比例为39.56%,人均报销金额为10250.08元,最高达44000元,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区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根据人均统筹100元的实际,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设置,仅能满足一个基本医疗的需求。而个别患者是病往大医院跑,而大医院的报销比例较低且自费比例又偏高,造成实际报销比例偏低的现象。当前,要提高报销水平,建议有条件的村集体贯彻落实《广州市番禺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实行二次报销制度,同时引导农民按病情需要合理选择相应级别的医院就医,提高总体报销水平。我们已于8月8、9日,利用两天时间对全区18个镇(街)进行了调研,广泛听取了意见,我们将在研究和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调整新一年的报销方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