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议案内容: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区全面实施。该制度实施以来,对缓解农民就医困难,保障农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运转的过程中开始暴露出一些不足。例如,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院较少,报销手续比较复杂,药费的标准不一,能报销药物的名单不祥等等。特别是群众普遍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远远比不上原来的村办医疗。为此,农民意见很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如不能进一步完善,不但可能导致农民因病返贫,而且容易激发农村不稳定因素。因此,希望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定点医院数量,简化报销手续,公布可报销药品的明细条目(有条件的话可以引发给农民,或者督促医生在开药时具体向农民说明),并划拨部分资金由村支配,实行二次报销制度,以真正达到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