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医疗共济制度。它是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为农民建立初级卫生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缓解农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走共同奔康致富的道路。对于政府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我们是赞成的,他的愿望是好的,能为我区广大村民办了一件好事。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最近我们却听到了许多村民们提出反对的意见,认为它比以前(即2005年前)的农村合作医疗还差,主要的理由是:1、报销的比例低。以前的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封顶(最高)是3000元,检查费封顶为300元,检验费也按一定的比例报销。现在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报销最高限额为20000元,但它的报销比例约2成左右,报销比例低。对许多村民来说,比以前的报销金额还要低(因为大多数村民住院的花费是几千到一万元左右,极少是几万元甚至十万元)。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检查、检验费报销封顶为300元,以前是检查费封顶300元,检验费按一定的比例报销。因此,村民觉得吃亏,当然意见也很大了。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进口药不能报销,北京同仁堂生产的药也不能报销。医院方面会针对不同的人而开不同的药,属于公费医疗和用医保卡的,就开贵药,开进口药,让村民们不能报销,这无疑增加村民的负担。因此,希望区政府能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特别加强对医院方面用药的管理,以真正减轻村民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