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 陈彩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降低农村医保个人支付费用额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特征之一是保大病。设定起付线是为了预防“小病大养”,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患大病的农民身上。而镇级300元、区级400元、区外500元的起付标准是根据我市和我区平均住院收费水平而确定,关于起付线是否相应下调100元的建议,我们已于8月8、9日,利用两天时间,分四组对全区18个镇(街)进行了调研,多方听取了意见,并将反馈的意见进行梳理、总结,为下步调整方案提供了依据。我们将根据基层的意见,并且进行科学测算,调整新一年合作医疗报销方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